他仿佛看到了一团火走进了城门,甚至看到了这座城市被烈火焚烧的样子。
接下来的几天格斯没有听到什么信息就跟随佣兵团前往了下一个地点。
他们要加入北方那一场百年战争。
数十个国家因为领土和过往的仇怨展开了一场绵延近百年的乱战。
最开始的起因早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里是危险和黄金并存的地方。
无数军团和雇佣兵团都卷入其中厮杀,格斯也随着进入其中,就像是无根浮萍一样漫无目的。
直到有一次他败给了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才有了停下的想法。
如同光辉一样的外貌和强大的实力铸就了这位团长的威名。
鹰之团更是战场上所有雇佣兵都不想碰到的军团。
决斗之中对方华丽迅捷的剑术让格斯招架的非常艰难。
但也只是艰难。
尽管格里菲斯很强大,可是见过峰顶的格斯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压力。
再快也没有那个怪物快,鹰之团团长的战力...差点意思。
凭借野兽一样的意志和野草一样坚韧的生命,用牙齿硬生生地挡住对方的一剑后战局便不再一样。
格斯狠狠的一拳锤在这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团长的脸上。
「继续。」
还说出了这个犹如噩梦一样的词语。
格里菲斯的眼神之中愈发的火热。
这是何等的意志和剑术天赋,竟然还能坚持下去。
扔下了自己的长剑,两人开始肉搏。
最后格斯还是加入了鹰之团。
不为别的,只因为在他的生命之中,从未有人用堪称是暧昧的语气宣布要拥有他。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治愈了过去的阴影。
命运的羁绊在因果律的作用下链接到一起。
但格斯的内心还有一个从未对其他人说过的想法,就是借助鹰之团的战场磨练自己。
等实力有了进步就去南方挑战那座剑术巅峰。
之后鹰之团加入了米特兰王国的阵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