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安排人与他们接触了,他们的董事长斯坦李,在知道我们想收购之后,他表示很乐意加入迪士尼,就是目前的漫威漫画公司,还是属于卡当斯实业的,我们需要与他们谈,对方的报价是6000万美元,我们内部评估了下,不值这么多,最多只有4000万美元,因此,还在谈价格。”艾斯纳说道。
“嗯,价格方面你们谈,按照现在市场价格,稍微提高一点即可。”陈志文点点头,又问道:“斯坦李这么容易接受,看来,现在的漫威漫画,日子也不好过吧?”
不论在香港还是欧美,很多公司发展了几十年后,就跟创始人没关系了,比如肯德基,创始人在60年代年纪就大了,然后卖了自己公司,漫威也是一样,在30年代诞生,这么多年来也已经易手多次,创始人是谁,估计没几个漫威粉知道了。
不过斯坦李却是非常出名,因为是他一手打造了无数漫威的灵魂人物,当这些人物通过影屏传向全球之后,很多人也知道了这位老头的名字,斯坦李甚至还多次客串了漫威几部电影。
不过在漫威漫画上电影之前,再厉害也不过是一家漫画公司,规模上还比不过一家小的电影公司,目前又面对日本同行的冲击。
“是的,在去年,漫威还多次在报纸上刊登所有超级英雄的合照,就是想让某个电影公司能够看上它,然后买它的版权拍电影。”艾斯纳笑说道。
“噢,那有没有哪家电影公司去购买了版权?”陈志文眉头一皱,想不到居然这么早,漫威就开始卖版权了。
不过想想也对,画家工资的发不起了,留着版权还有啥用?倒是有电影公司愿意买版权再拍摄,有些意外,因为这个时代想拍摄这些电影,成本可是非常高的,毕竟超级英雄的敌人,一般都是喜欢破坏的,而破坏城市的剧情,成本都是贼高的。
除非模仿小日本的奥特曼,建假城市,可那样一来就太假了。小孩子能够接受奥特曼,成年人可不会花钱看这种电影的,况且奥特曼那种拍摄方式,其实成本也不低的。
“有,佳能(cannon)影业买下了《蜘蛛侠》与《美国队长》的版权。”艾斯纳说道。
“这两部啊?版权全卖掉了?”陈志文脸色不变的问道。
单纯看拍摄难度的话,这两部的确要小多了,不过也只是相对雷神、钢铁侠之类的要好一点。
“没有,漫威也只卖了10年版权。”艾斯纳说道。
“10年后漫威能收回?”陈志文问道。
“对,可以,斯坦李也很聪明,他其实一直知道,手中的版权很值钱,可就是没有机会开发,所以他也在等一个机会,一旦有人将漫威IP改编的任何一部电影拍摄成功,那手中的版权价值,立刻就能大涨十倍,所以,他宁可价格低,也不肯一次性出售永久版权。”艾斯纳笑说道。
“很聪明,可惜,漫威IP超级英雄的电影,哪那么容易拍摄啊!”陈志文笑了笑说道。
虽然在前世没有过多关注漫威这家公司,但陈志文也知道,漫威在整个80-90年代都是过的很惨,上顿不接下顿,即使版权卖出去了,电影公司拍出来的也是垃圾电影,扑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