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标定的很远,以后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很多,但至少从商业逻辑来说,这一条线的想法是没问题的,为此,他也特意将即将破产的伯克希尔哈撒韦给弄到了香港,就是为了让香港本地能够有高端纺织材料,方便耐克代工厂的需求,以后等内地改开之后,要么再把伯克希尔哈撒韦工厂给带过去,要么投资内地企业来做这个工厂,反正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工厂来到了香港,就足以培养数百名相关人才,再说,未来内地在纺织这方面也不弱。
费这么多劲,就是为了让本土有相关产业链,要不然,都从海外采购原材料,成本是一方面,时间差才是更让人受不了的。
整个计划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保证可以稳定的获得耐克的订单,而如何稳定?自然要跟沃尔玛一样,购入足够的股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加上自己本身能供应的产品也是实实在在的物美价廉,那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问题。
沃尔玛的市值虽然要高的多,但因为上市了,自己肯花钱还是可以收购股票的,而耐克没有上市,要等到1980年才行,而等到那时收购自然也是有可能复制沃尔玛的模式,但这就耽误了至少5-7年的时间。
而且彼时耐克的供应链成熟,制鞋这一块可不像超市日常货物,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的,即使未来自己成为了耐克股东,但自己没有相关技术,造不出优质廉价的运动鞋,那就算他变成了耐克的最大股东,也没办法让耐克用他的货物吧?
因此,今年就是唯一的窗口,耐克因为自己在美国的工厂出现巨额亏损而深陷负债,缺钱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剥离生产部门,这种时候,他自然要接手,但必须也要获得耐克一定比例的股份,要不然,他日耐克起死回生,转手就把订单给别人了,自己又能怎么办?
而技术这一块,现在耐克没供应商的情况下,必然也会对自己一方进行支持,只要掌握了相关技术外加成为耐克的大股东之一,就不愁订单会出现太大问题。
“可董事会的想法是,如果艾瑞克你可以在香港建一座制鞋的大型工厂,那耐克的经济问题就会大范围缓解,所以他们愿意接纳你为股东,但只愿意提供15%的股票额度。”菲尔奈特说道。
“15%太少了,我可是需要花费数百万美金在香港为耐克建造工厂,我需要保证的是耐克的订单要一直给我,如果我工厂建好了,你们订单又不给我了,我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或者我们签一份长期强制性的供货协议也行。”陈志文淡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