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 委托高技术研发(4 / 4)

“美的集团的业务也涉及程控交换机?”林局长眼神都亮起来了,国内目前外汇紧缺,一些消费品如彩电、汽车可以不买或者少买,但很多是发展经济的必需品,那就是再贵也得买,比如运送物资的重卡、机床加工设备等等,而程控交换机也属于后者,虽然其本身不产生价值,但可以快速的沟通南北,让经济活动更活跃。

国内其实也有这类的交换机,但技术方面与国外差的很大,一台设备能够服务的电话数量只有几百个电话,而海外的基本上都是万数以上,效率要高的太多。在如今国家改开,每一家公司都想要创汇的需求,就更需要电话了,更不要说广大数量的普通老百姓了。

“没有。”陈志文摇摇头说道“不过国内完全可以自己研发?而我能做的就是提供资金,人民币也行,或者美金,另外,我也可以从国外请一些相关方面的专家来指导,如果国内能够研发出来,那也可以节省一笔天量的外汇了。”

“陈先生提供资金?那怎么个合作法?”林局长很有兴趣的问道。只要能够节省外汇,那就是好事。

“深海市那边现在对港资工厂提出的三来一补合作,林局长听说过没有?”陈志文问道。

“听说过。”林局长点点头说道“深海市的一些想法很有开创性,所有的投资由港资负责,他们只负责加工,这的确省掉了很多有争议的麻烦。”

“我的建议也是这样,我这边提供资金、试验设备、场地投资或者其他需要的东西,然后内地这边出人,比如一些大学教授之类的人才,一起攻克相关技术,待研发出成果后,所有的专利归我就行了。”陈志文说道。

虽然国内的人才很多都受限于之前几十年的眼光,但这里的基数太大了,厉害的人才必然很多,这些人可都是国宝,虽说自己如果以美金挖人可能也不难,但挖的少了作用不大,挖的多了又可能会造成不太好的影响,而且挑选合适的人也非常耗费时间精力。

所以干脆还不如以类似深海市制造业“三来一补”的模式,在国内进行研发委托就行了,只要最后的专利归自己就行了,不过目前国内的专利法还没有完善,因此合作合同方面还需要单独签约。

“这专利归陈先生的话,那国内生产也还需要合资?”林局长问道。

“对,这是两件事,先是我委托研发,如果成功了,那我们再合资建厂,不过一切都需要提前定下来,比如如果建厂之后生产的产品,只要质量不差,价格便宜,那么国内电信部门就应该优先采购我们的,同时,在我这边没有回收成本之前,不得让海外其他品牌进来合资建厂生产交换机。”陈志文又说道。

作为后世的穿越者,陈志文自然知道后世的华为能够研发出来交换机,并且几乎在90年代一统国内市场,那现在在自己资金充沛的情况下,没理由研究不出来。

只是西方科技公司最喜欢玩的把戏,就是在内地没有这款产品的时候,那就高价出售,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出手,而当国内研发出来后,就立刻大降价,意图摧毁这个国内竞争对手。

在80-90年代,不少国内厂家就这样被玩死,陈志文不得不防这一点,不过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独家供货协议,国内肯定不会签这种强制性太强的合同,而收回成本的要求则很公平,至于再以后,那就只能多方一起竞争,看谁本身强了。

(本章完)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