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县令暴死案十六- 骨肉相残(1 / 4)

从记事起,杜喜山就跟着爹出去要账,看店做生意,渐渐成为爹的得力助手。

杜喜山结婚后接连有了两个女儿,后妻子却再未生育。

杜老爷子整天唉声叹气,他知道爹叹气是因为自己没有生儿子。

他本想纳妾,但是妻的娘家有六个哥哥,都是地头蛇,他也就没敢动那个心思。

弟弟杜喜水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后三四年再没有动静,家里倒还是一切太平的。

但是,没想到杜喜水又添了个儿子,这可把杜老爷子高兴坏了,“杜家家业后继有人啦”的话整天挂在嘴边。

杜喜山心里逐渐由不满变成怨恨:“家里的生意能到今天这一步,我劳苦功高,喜水呢,他家里生意从来不插手,什么也不懂,就知道读书吟诗、游山玩水,家里的财产还要分他一半,实在不公平。”

他却没有想过,以他自私自利的个性,如果父母在世时弟弟就插手家里的生意,只怕兄弟间的矛盾早就会产生了。

因为公婆和家人对杜梁的过度宠爱,令杜喜山的妻子也很嫉恨:“你弟弟便有个儿子,你不也还是长子啊,怎么着,孙子是人,儿子就不是人啦!”

因此他在父母面前再无好脸色,背着父母还做了不少中饱私囊的事情。

不几年,母亲便去世了。父亲病重时要族里长辈等他故去后主持兄弟分家事宜,所有家产均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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