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县令暴死案十六- 骨肉相残(3 / 4)

开始杜喜山挺高兴,眼不见心不烦,他们搬走了正好。

妻子的一席话令他又生出了烦恼:“那玉瓶是一对,分开就不值钱了,你趁他没搬走,把玉瓶要回来!”

杜喜山一想,是啊,那玉瓶底座上有字,分别是“御”和“窑”,懂行的一看瓶底就知道是一对儿。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暗示杜喜水,希望玉瓶凑成一对儿。

杜喜水自然明白哥哥的意思,店铺的事情后他已经对哥嫂失去了信任,联想起父母去后哥嫂的种种做法,无不透露出夫妻俩的贪婪和自私,于是说:“这是爹留下给我们做传家宝的,所以不能卖,既然不卖,是不是一对儿也就无所谓。”

杜喜山开始真没有动过杀死弟弟和弟妹的意思,还是潘舟帮他下了决心:“他手里可不止那一个玉瓶,还有先翁留下的字画呢,你弟弟的儿子将来要是飞黄腾达了,未必不报失去店铺的仇!”

邀杜喜水夫妇去自己家里商议他们在京城买房的事情时,他在他们的茶杯里下了毒,毒药是潘舟带来的。

遗书是夫妇俩回去后,他躲在书房里写的。

之后包括放遗书、毁掉弟弟家里所有他的字迹等等。

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个小小的黄毛丫头杜鹃居然敢去递状纸告他。

“不怕,我京城里有朋友认识县令李大人,您只需出银子就行。”潘舟呲出一嘴槟榔牙,笑得猥琐而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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