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3 / 4)

很快,李所、老周、王队等人,陆陆续续都来了。

所里没有值班的人,加上经侦大队王队带下来查案的两人,大约有四十人左右,都来了。

大家都穿着便服,嘻嘻哈哈,站在门外都能听到说话声和笑声。

现在是燕山路最热闹的时候。

街道两边的餐厅饭馆,人满为患。桌子先是摆满了人行道,接着摆到了街面上,偶尔来往的车,小心翼翼地穿行其中。

上百张餐桌,围坐着的人各色各样。

有男有女;有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有谈古论今的中年人;有脱下西装,里面白衬衣全部湿透的白领;有光着膀子,身上冒着油光的苦力。

他们手里举着啤酒或白酒,或轻声说笑着什么,或歇斯底里地喊着什么。每一个人的脸,被楼顶不断闪亮的霓虹灯光,映得五颜六色,无比精彩。

相比之下,冬梅饭馆反而显得有些安静斯文。

刘平武穿过冬梅饭馆的厨房,从后门出来,绕到小巷子里,在混混们的目瞪口呆中,大摇大摆地走着。

领头的小平头正抽着烟,一脸忧郁地看着不远处冬梅饭馆的大门,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完成那两个南港人交代的事情。

说是要把这个叫刘平武的小子打一顿,砍断两条脚筋,送进医院,五千元——五千块就要废人两条腿,真是小气又歹毒!

但是对于小平头来说,事情很简单,也就胡乱划上几刀,能够看到血就行,关键是不能把自己折进去。

五千元,再花在捞人上,能剩下几个钱?现在是市场经济,混混也要算一算投入产出比。

只是这几天不好下手,这小子见天在派出所进进出出。

自己可不敢在派出所门口动手。那要是抓进去,五千元可捞不出来,还得往里贴钱。

小平头打听过,那小子天天往派出所跑,是在配合警方调查一起案子。而他正是因为这件案子,得罪了那两个南港人。

终于等来了消息,案子结了,那小子今天就没去派出所。好了,该下手收拾他了。

等他在这家饭馆里吃完饭,堵在回家的路上,打翻在地,胡乱砍上几刀,再扒下他带血的上衣,回去就可以交差。

码得!

为了五千元,自己六个兄弟,耗费了一周时间,还要承担风险,不划算!以后少接这样投入产出比太低的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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