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夜简单闲谈,大致便知,姜云天是个性格豪爽,不拘小节之人,在他身上有典型的江湖侠气,武功高强,明白是非,单纯不失睿智,严谨不失可爱。这样的人,可以交朋友。
三人协力将尸体埋好。
清晨有雨,淅淅沥沥。
“你们……没有座驾么?”宋澈望向身旁二人,不仅没有座驾,似乎连雨具也没有。
廖恒苦涩道:“我本来有一匹马的,撒尿的时候忘记将绳拴牢,突然天空一阵响雷,将它给吓跑了。”
“人之所以会有两条腿,便是用来走路的。马能走的路,人也能走,又为何要骑马呢?”
姜云天说着,大步往寺庙外走去,他脚下那双牛皮靴子,早已磨秃噜了,看来他真的走了不少路。
“走吧陈兄,前方不远便有驿馆了,到了那儿咱再凑钱买辆车。”
“也只好如此了。”
宋澈叹气跟上。
三人便这么一直走一直走。暴雨冲刷过后的道路,坑洼泥泞,姜云天武艺高强,淌水如履平地,宋澈与廖恒可遭罪了,走了四五里,摔了七八跤,再名贵的锦衣绫罗,也变成了泥巴衣。
好不容易挨到了驿馆,谁料租辆马车便要十两银,且只到下一个驿站便要还车,马夫的价格还得另算。
宋澈摸遍了全身上下,也才凑足三两碎银,至于姜云天,仅剩的几枚铜板也被他打了酒喝。
廖恒从包袱里摸出个干瘪的钱袋,挣扎了许久才取出一小锭银子,叹道:“我的盘缠也不多,十两已是极限了。”
“倒不如拿去整顿好的,吃饱喝足了好上路。”姜云天伸手便要来夺。
廖恒连忙将银子揣进怀里,跟个金宝贝似的,“那可不行,此去扬州有千里之遥,若不省着点儿用,咱们日夜都将风餐露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