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澈负责招呼。
姜云天负责切肉。
廖恒负责收钱。
忙不过来时,芸娘也来帮忙,她的刀工着实不差,客人要一斤绝不会多出一两。
正当生意进行得红火之时——
“都给我散了,散了!谁让你们当街摆摊的!”
七八个地痞模样的汉子冲进人群,逢人便推,推了又打,打了还骂。
带头的地痞,肿着右半张脸,不仔细辨认还这不知他便是昨日在花溪酒馆儿被打脸的王二。
王二在县城里颇有“威望”,百姓瞪着他一时敢怒不敢言。
宋澈扶起地上的百姓,冷声道:“若是要收摊位费,许你些银两便是,何必动手推人?”
王二抚了抚发肿的脸颊,疼得“嘶嘶”作吸气,憎恨着宋澈三人:“今日这事,于公于私都完不了!这钱,肯定是得要!这摊,也必须得没收!”
“哦?”宋澈冷笑:“你倒是说说,公在何处,私在何处?”
王二大声道:“公在于,你们是来历不明的外乡人,非本县人士却在本县摆摊,这叫做非法盈利,当没收一切收益与财产;至于私么?”
他指着脸上的淤青,瞪着姜云天:“你该不会忘了昨日在花溪酒馆儿对我干的事了吧!昨日是我未曾防备,才被你搞了偷袭,今日定要十倍奉还——”
“啪!”
却不等他话完,姜云天一个闪身上前,正手又是一巴掌,将他再次扇飞出去,同行的地痞惊得目瞪口呆。
姜云天用布擦了擦手,一个充满杀气的眼神瞥向众地痞,“三声之内,抬走这腌臜泼皮,否则将你们脑袋拧下来当球踢……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