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啦走啦!”
宋澈一鞭子甩在廖恒马屁股上。眼下是多变时刻,留下姓名与跟脚,指不定会有麻烦。
三人夜里疾行,消失风雨之中。
……
……
“陈兄,你说你也真是,有马不骑,为何要骑一头驴?”
雨夜赶路。
廖恒与姜云天一个骑白马,一个骑棕马,偏偏宋澈骑的是头毛驴。
这驴子自然是比不上马的速度,宋澈往往要被前者拉开一大截。
宋澈笑道:“智者都骑驴,比如阿凡提。”
姜云天灌了一口酒,说道:“我却认为,只有娘们才骑驴。真男人就当身骑红鬃烈马,要么快意江湖,要么驰骋疆场。”
廖恒也摸了摸快下白马鬃毛,说道:“纵观古今,帝王之座驾,多数都为白马。”
宋澈说道:“哎,你们俩恰恰说对了,我一不会武功,二不胜江湖,三不会打仗,四不入官场,我这种贩夫走卒的小商人,骑驴最合适了。”
廖恒放慢了速度,与宋澈并肩,撇着嘴说:“人要是过分谦虚,可就太虚伪了。”
宋澈哈哈大笑:“假设这路上遇到了拦路的土匪,他肯定会优先考虑打劫骑马的,绝不会来管我这骑驴的;
再者,即便我骑驴,走得再慢,你们也得等我不是么?所以,归根结底,骑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骑它的是个什么人。”
说到这儿,他拍了拍廖恒的大腿,意味深长道:“心有丈夫之志,即便看门护院者,也可成为将军,织席贩履者,亦可成就雄图霸业。”
廖恒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