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别叫我老爷(1 / 4)

贺宣从灶台里取出一碗草木灰,加水,用树枝搅拌均匀,得到一碗草木灰水,好像是要这个灰水里的碱,贺宣决定让草木灰泡着,自己明天再来做肥皂。

小竹很快擦拭了一遍,穿好衣服,就要出门打水,趁着日头还在,再去村里拉两桶水。

贺宣晚饭随意糊弄了下,让小竹明早出门的时候记得擦油,手上要是再不抹抹就要吹裂了。

明天去于里长家,给里长和里甲带点橘子,里长在文书上签字这事,相当于现在的村里开证明了,表示确实有这桩事,要是以后哪一方不履行约定,可以请村里裁定,里长里甲会按照文书来裁决,一旦决定下来,双方都要服从,不能再次申诉。

除非你有权有势或者有人关照,不然县官也会按照村里的决定,不会重审的,当然了,要是有权有势的话,里长他们肯定也会考虑进去,互相劝说。

文书有一定的格式,写清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贺宣给与的待遇,签契的时长,最后两人签名,里长签字做见证,一式三份,里甲也盖章就完成了。

贺宣把橘子留下,文书给贺宣和余叔余婶一人一份,贺宣让余叔余婶先回去,从今日开始算,让余婶回家看着做。

贺宣到了于姑母家,上次自己定的棉鞋不知道做好没有,“姑母,姑母在吗?”

“宣小郎,这么早就来了。”于家嫂子出来招呼,院子里于六郎正和侄儿用树枝当做剑,比划着打架。

“六郎,别玩了。”姑母出来看到这一幕,严厉道,自己儿子比贺宣还大些,还是一团孩气。“宣儿,你是来拿鞋子的吧,你的已经好了,你看看,特意加厚了许多,里面的棉花也厚实。”于姑母把侄儿的鞋子拿出来,本来就是今日要送去的,正好贺宣上门了。

“哎呀,姑母这手艺真好,这棉鞋看着就暖和。”贺宣先夸道。

“嘴真甜,赶紧试试,看合不合脚。”

“这哪里用试,我看着就合脚。”贺宣坐下,硬要穿上试试。

棉鞋有些大了,前面脚趾大概有两指的富裕,不过不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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