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借钱(2 / 4)

可是,那是潘泽宇的娘,又不是自己的。

安红韶双手自然垂下,脸上的有些不耐,“这银钱我确实拿不出来,潘表哥若是求人倒不如去求婶母,她手里面的银钱多的很,当然,就算真的要去当东西,潘表哥不是还有旁的门路?”

就比如,潘泽宇不是会写诗吗?

虽说,他之前写的都被张氏烧了,可是他还能记住一些,以后也能继续做诗。

将诗卖了,便就都是银钱了。

“这怎么可以?”潘泽宇想也不想的拒绝。

这诗卖也只能卖到书局去,他自然觉得写的不错的,可到底没有名气,书局里出书,都是给大家追捧的大家出,像他们这种没名气得,要么就拒了,要么就得等好久。

母亲的病,根本就等不了。

还有一条路就是,要么将诗句卖了,连做诗句的名号都没有,书局自然有他们愿意捧的人,这诗便就成了人家的了。

从此之后,潘泽宇就不能再提。

这是书局的规矩,若是试图反悔,书局那边便会联合起来,再也不给那人出诗书,即便是再位高权重也不会。

而这一条路,来银钱快,那些缺银钱的书生,在不得已的时候,只能将自己的心血卖给他人。

可是潘泽宇不舍得,他还指望,自己从前写的东西,敲响夫子的门。

“潘表哥,人命关天啊。”这一次,换安红韶在旁边,催促潘泽宇快快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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