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的巧合,却都在说明——
这个他们眼中的小辈,正在用令人发指的求生意志,在逆天改命!!
在他的掌控下,九天凶魂剑阵,凶残覆盖而下。
这一剑比上一剑,更强!
“我的力量,该回来了!”
即使如此,血懿鬼王还在笑。
就在这时候,血龙封魔结界,彻底爆破!
砰砰砰!
血懿鬼王的生死命泉上,劫环爆破。
他的力量,正在解封。
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他放弃了鲸吞吸血魔功,否则,就真的是站着挨打了。
“天真的小孩啊……”
他心中大笑。
他只需要放弃魔功,还不是随便,能挡住李天命一剑?
可是在这瞬间——
噗嗤!
一声血肉撕裂的响声传来。
血懿鬼王愣了一下,低头一看。
在他放弃魔功的瞬间,一只浑身染血的小鸟,竟然顺着他最后的吞吸力量,飚射而来。
它以翅膀为剑,刺在了血懿鬼王的心脏上。
这一剑,将他的心脏,洞穿了一半!!
那只鸟抬起头,暴躁的看着他!
“老子叫永恒炼狱凤凰,大嘴怪,我问你服了吗?!!”
荧火一口六道火莲,喷在了血懿鬼王的脸上。
“呃!”
血懿鬼王千算万算,都没算到,这垂死的伴生兽,竟然能以这样方式,将翅膀刺在他的心口。
“这下麻烦了……”
血懿鬼王,终于脸色大变,当场惨白。
他浑身痉挛颤抖!
至深的绝望,出现在他的眼神里。
“不!!”
他奋力挣扎。
可惜,已经晚了!
当六道火莲砸在他的脑袋上的瞬间,九天凶魂剑阵,绞杀在他的头顶上。
噗噗噗!!
一整个血懿鬼王,被李天命这绝命一剑,当场绞杀成为了碎肉。
刹那之间,死得不能再死了!
血懿鬼王,连最后一声惨叫,都没能发出来。
当场碎尸!
甚至在最后一个瞬间,他的力量,已经全部回归。
就差了一瞬间啊!
可是,他死了。
他被李天命他们一人四兽,宰了!
碎肉和鲜血,在星空之间飞溅!
这个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李天命擦掉了眼角的血水,他抬起头,看到了荧火、喵喵、蓝荒和仙仙。
“各位……”
他张开怀抱,将荧火、喵喵和仙仙的灵体,拥在怀里。
他们的血,全部沾染到了一起。
这死寂的时光里,李天命声音哽咽。
“还是那句话。与君共生,此生不悔。”
“哇!”仙仙感动哭了。
“快别骚了,我踏马鸡翅断了!”荧火咬牙切齿。
“鸡哥以命救我,本喵身上无财,只能以身相许了唉!”喵喵叹气道。
“……滚!”
……
题外:和大家说句心里话,疯子很喜欢将心中的战斗场面,用文字描述出来,比如今天这3章,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和心力,写得我热泪盈眶,自己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共鸣。这是我擅长的写书方式。我觉得玄幻小说的灵魂,就是通过对战斗细节的描写,产生的身临其境的画面感(而不是无限叠加装逼踩人)。重要情节的关键对手,如果只是简单一剑劈死对手,是偷懒的流水账(这样写很容易,不用设计伴生兽、神通、兵器、对战细节)。但是,我这样的写书方式,尤其是要写伴生兽团战,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字数,这样有读者会说‘三章才杀一个鬼王,是不是拖慢节奏?是不是水字数?’,在此我想说明,如果我想水字数,绝对不会在战斗上水,因为这个字数,比对话难写很多,这不是水字数,这是烧脑!
大家可以仔细看这3章,其实很少有无意义的人物心理描写和言语解释,都是打架的干货,如果这都叫凑字,那凑字也太难了。今天在此说明这件事,是想让小部分读者,对关键战斗和情节,保持一点耐心,让疯子把剧情安心写爆炸。如果大家喜欢一本书,其实可以细读,一目十行其实是在降低共鸣感,往往感受不到一本书的精华,顶多算看个流水剧情,所以,我还是会在关键战斗上,写得大气磅礴,希望大家喜欢,这就是风青阳的风格。我对于自己的作品和心血,绝不粗制滥造赶剧情,毕竟这不是一本剧情流水简介,而是一本有血有肉的书。
无意占用正文字数,只说明一次,此后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