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狂妄天才(7K二合一大章!求月票!)(1 / 4)

“恭喜!我的小老弟!”

在老尼尔森走后,诺维茨基第一时间过来恭喜。

孙昊没想到,他也没想到,老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快赶上当初的他了。

不过就像他在打完猛龙队时感慨过的那样。

孙昊比他当初适应nba速度要快很多,得到这样的偏爱也属实正常。

而且他也期待和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在场上打球。

纳什也同样过来向孙昊道喜。

一顿烧烤让他对孙昊的醋意消了大半。

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很敏感又很正常的事情。

球队首发控卫之争。

老尼尔森,甚至库班和小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肉眼可见。

尤其是诺维茨基也那么喜欢孙昊,前者是小牛队官宣的新建队核心。

再加上孙昊的出色发挥,小牛队用孙昊代替他打首发控卫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脾气不错,但不是圣人,谁会甘心从首发被挤到替补?

他当初从太阳到小牛,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当凯文·约翰逊和基德的替补。

尤其是他已经来到职业生涯的第5个年头,再被挤到替补席,他的职业生涯都凉了。

但是现在,老尼尔森让他和孙昊一起首发,这问题就完全不存在了。

孙昊能投,他能传,两个人风格还很搭。

至于防守,老尼尔森做教练的都不担心,他这个当球员的也没必要操那个心。

小牛队的其他人也都陆续过来向孙昊道喜。

这支球队的大部分人脾气都很好,再加上孙昊平时在球队多与人为善,他们也喜欢这个新人。

甚至哈维这个同期新秀也都过来了。

孙昊这一路下来的表现他看在眼前,他羡慕的同时也有一丝崇拜。

看着哈维的小眼神,孙昊知道这家伙想法比较简单,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提前介绍他去cba打球。

偌大的球场,只有亚历山大气得鼻子上蹬。

喂喂!有没有人注意一下我!

我才是今年球队的乐透秀!

不过可惜他的耳边全是对孙昊的恭喜,压根就没人理他。

哼!等着,一生之敌,别以为你已经赢了!

他冷哼一声,直接转身进了更衣室。

这一天晚上,小牛队坐上了前往密尔沃基的飞机。

孙昊上辈子对密尔沃基这座城市还是很熟悉的,原因无他,因为这是易建联开启职业生涯的地方。

丹·费根选秀的神仙操作,单场前12投全中,12月月最佳新秀……

上辈子27年的时候,他16岁,正是看球的年龄,易建联的这些经历他都记忆深刻。

现在换了一世,易建联和他成了兄弟,现在人也在洛杉矶高中打球,现在他这个哥哥要代替弟弟先去这座小城了。

“霍华德,你会在意吗?从首发到替补。”

孙昊把思绪收回来,转头对一旁的埃斯利说道。

这个球队最爱讲故事的人,和他的关系很不错。

这一次他进首发,挤下的正是埃斯利。

虽然系统里面,他和埃斯利的亲密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他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在意什么?我生涯大部分时间都是打的替补,老实说我更习惯在替补席打球,而且偷偷告诉你,我是个控球后卫。”

埃斯利的话把孙昊一下逗笑了。

不过埃斯利说的也是事实。

他1米88的身高,上赛季在爵士队86分42助攻,打得分后卫也算是矮个子里面拔将军。

小牛队选秀大会把斯特里克兰交易走之后,球队就没正牌的得分后卫了。

亚历山大算是,小牛队也是这么期望的。

但夏季联赛打下来,亚历山大证明了……他不配。

“而且谁打首发是教练的决定,你不用介意。”

埃斯利反倒是过来劝孙昊不用在意。

孙昊点点头,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自己的个人魅力少了点自知之明?

要不然,为什么小牛队的人都喜欢他?

“不过今晚你在防守端会吃些苦头,雷·阿伦和萨姆·卡塞尔,无论哪一个,都够你吃一壶的。”

埃斯利接着说道。

看着他的那种状态,孙昊知道他肯定又要讲故事了。

只不过让孙昊没想到的是,埃斯利故事的主角却不是要和他对位的两人。

雷·阿伦谦谦君子,进联盟之后的口碑就一直很好,君子雷不是白叫的;

卡塞尔虽然长相奇特,被球迷送上“外星人”的绰号,但其实脾气非常好,被球迷不断调侃甚至攻击长相的他,甚至还淡定地出演了《异形》电影。

故事的主角,是格伦·罗宾逊。

孙昊对罗宾逊并不太熟悉,要说熟悉的话,可能还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多一些。

但实际上在上世纪,格伦的名号完全不输大卫。

在进联盟之前,罗宾逊在ncaa就已经名声大噪,而且是灭霸级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东尼是ncaa大杀器,大一就场均222分1篮板。

但2米1,体型相同的罗宾逊,大二赛季场均241分94篮板,大三赛季场均33分112篮板!

实际上,罗宾逊就是历史中安东尼的选秀模版之一。

凭借着这种残暴的表现,他毫无意外地当选了1994年的选秀状元。

状元年年有,但是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兰特·希尔!

这是选秀大年的当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赛季场均219分64篮板25助攻,率队把上一赛季东部垫底的雄鹿队打到东部第九,而且距离第八只差了一个胜场。

这种表现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现象级的,标准的天之骄子。

但是这家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评选中输给了希尔!

乍一看希尔“乔丹接班人”,输给他很正常。

但实际上,新秀赛季不论是个人数据还是球队战绩,都是罗宾逊更占优。

而这,也是值得埃斯利讲这个故事的原因。

因为罗宾逊他真的很特别。

1994年的时候,nba当时连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没有规定,给多少全看球队和球员谈判。

格伦·罗宾逊,当时要求雄鹿队给的合同是13年1亿!

那个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万,乔丹也才5万,这种行为在当时直接就炸了。

不过迫不得已,雄鹿队最后还是和他签下了1年68万美元的合同,这让他载入史册,甚至逼得联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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