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柱着树木拐杖一路往秃山而去,因为有山才会有山洞,不然就是地洞。
一路往走的萧瑟,和小龙鸟碎碎念念个不停,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她说她的就好。
越往前走,土地越是开阔,溪流中的金疙瘩也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看的你眼花。
水里的金疙瘩被阳光一照,很是让人眼花缭乱:“啧啧啧,这若是在现代,知晓这里有金子,还不得抢疯了。”
“可惜我不喜欢金子,我喜欢玉。”萧瑟啧啧啧,“说是不喜欢金子,可没人规定,不喜欢金子的人不能拥有金子。”
手中大黑刀一挑,一块金疙瘩自水里挑上了岸,萧瑟没有捡,却是踢了一脚:“真想把你们全部都踢到现代去给端端。”
“端端,我给你送黄金来了,接着。”
飞起一脚,金疙瘩踢飞起,落入远方的树上,树下一只远古兔溜的就跑了。
“远古兔!”萧瑟看着远古兔,双眼放光,忙背着背篓朝远古兔追去。
远古兔是温和又胆小的野兽,它能在这里溜达着,那就证明旁边没有其他大型野兽。
两者距离约为三十米,待到萧瑟跑到树下时,远古兔早跑的不见了踪影。
萧瑟泄气:“到嘴的鸭……到嘴的兔子还是飞了。”
无奈长叹,远古兔没了她也得走,总不可能守株待兔吧?
不甘心走人,还不忘抬头看看树,要把这棵记住,下次再来。
这一抬头,让萧瑟惊讶不已:“这树叶怎么瞧着那么眼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