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看向族人们,朗声道:“刚才我和阿瑟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角鹿这种野兽,咱们可以驯养。”
此话一出,所以族人们都惊愕不已。
阿有第一个跳出来,惊恐道:“驯养大角鹿!这太夸张了吧?大角鹿太高大凶猛了,光是这一块咱们就控制不了。”
“万一它们发起疯来,伤了人怎么办,不可以不可以。”
一个深渊部落的族人说道:“对,这大角鹿太凶猛,我就曾经看到过两只雄鹿打架,大角扎进对方肚子里,那场面真的很不好。”
“对对对,我们一般遇到这种大野兽,没有把握的话都不会冲上前去,就怕被它们给干掉。”
“是啊,别看现在带来了两只大角鹿,它们若是闹腾起来,那咱们整个部落都得完。”
“咱们有高大的毛牛就可以,再养这个,真没必要。”
深渊部落的族人和个别的族人都不愿意养大角鹿,另一半人则没有出声。
夜风待到他们说完之后,淡淡说道:“我说,刚才我和阿瑟商量了一下,觉得这种大角鹿可以驯养,并不是在同你们商量,更不是在经过你们的同意。”
“真的是生活好过了,连肉都嫌烫手不要了!”
这一句话,让刚才冲出来说不同意的族人,个个都面红耳赤。
可不就是现在天天有吃有喝,有衣服穿,有武器,有车出行,大家都快忘记了曾经的苦难日子。
现在被族长这样子一说,就感觉特别的羞愧,那种没肉吃的日子,才过去半年,他们就嫌弃野兽太大了。
这若是在以前,看到大角鹿这么大的野兽,那恨不得用身体扑过去抱住,哪还管手里有没有武器。
阿有把头低地都快落到地上,是的,他现在生活好过了,都忘了去年风雪天的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