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自己若是上前去抢,怕是族长得给自己身体上扎两个洞,让自己记住有些事不能管。
憋屈又快乐着。
族长提着红缨枪,在族人们惊喜的目光中,走到空地中心,开始舞枪。
萧瑟光是看着夜风提枪,她就已经兴奋了,果然,男人就得用这种兵器来显示他的强大和霸气。
就算有弓箭,也可以用这种近身博斗的力道,来让自己更加的强大。
夜风力道大,棍法稳,再加上他给众族人们凶悍残暴的形像,配上他此时的冰脸,这红缨枪舞出来的感觉就是一样。
枪尖刺出去时,仿佛能听到空气被刺破。
每一棍挑起时,都仿似打在自己身上,让围观的族人们脸色苍白,齐齐后退。
生怕不退时,在太阳光下散发着冰冷光芒的枪尖,就在自己身上捅了一个洞。
夜风浑身肌肉紧绷,线条完美,每一招每一式,都与红缨枪合二为一,让他整个人化成长枪,霸气的让人不敢出声。
长枪的威慑力,让围观的族人们咽了咽口水,双腿都有点发软。
族长,太强了!
萧瑟看着这样的夜风,只感觉自己的心跳,怦怦怦加速。
这样的男人居然是她的老公,啊哈哈哈,直是做梦都要笑醒,吵架都要扇自己两巴掌。
萧瑟决定了,看在他舞了这套枪法的份上,就勉为其难的原谅他吧。
这种行走的荷尔蒙还是留在自己身边的好,别让他出去祸害那些单纯的雌性了。
夜风结实的手臂肌肉鼓起,萧瑟就想到他单手举起自己,坐到他肩膀上,被他这样单手扛着跑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