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做了一个美梦,梦到她带夜风回了现代。
夜风对于现代的生活,和自己适应远古生活一样强悍。
他眼中纵使再有疑惑和好奇,他也不会慌乱手脚,他稳重的好似就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一样。
他的学习能力很强,有着过目不忍,一目十行的最强大脑。
他在家里通过电视,书籍,电脑,学到现代知识,他就敢一个人出去闯。
萧瑟只是休息了一年,把身体养好了,待到回过头来时,夜风已身家几亿。
待到她生了女儿,夜风已经身家百亿。
生完儿子后,夜风已在富豪排名榜前十。
然后,她实现了她的梦想。
不想出去时,闲时,懒时,无聊时,满足时……
她躺在摇椅里慢慢摇时,看着同样躺在摇椅里,却头发花白的夜风,嘴角上扬。
她真的圆满了,他陪了她一生,由青丝到华发,爱一如以往甜。
萧瑟醒来后,感觉脸上冰冰的,用手一摸,她居然因为一个美梦而哭了。
是啊,那个梦太美了。
她抛弃家族一切留在远古陪夜风,夜风也愿意抛弃部落陪她一生。
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
她抹掉眼泪,心情欢悦到飞起。
穿好衣服,开始洗漱。
柳树枝已放好,杯子也在旁边,里面装了点雪水,只要再倒点陶罐里的热水,就可以刷牙。
洗脸盆里也放了雪水,把陶罐里的热水倒进去均衡后,温度正好,可以洗脸。
抓了抓指长的头发,萧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