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水要来了!
因为他们部落里没有祭司,所以不知道这事?
这若是共水来了,他们又没有得到消息,共水一来,他们就是第一批死的人。
啊,太可怕了!
幸好阿瑟坚持要攻打他们……不不不,幸好阿瑟心地善地要救他们一命。
感谢阿瑟!
再次震惊的阿刷等人,已经不想出声了。
共水要来,他们部落有祭司,却没有告诉他们。
而且,他们的祭司还杀了他们的族人。
最最最主要的是,萧瑟她不但是神女,还是巫女,更是神女。
这若是说给族人们听,他们会不会后悔。
阿刷突然间有了恶兴趣,想看看族人们后悔的精彩面容。
与阿坦聊了两句的萧瑟,脸上是带笑的,看向欣喜的一大部落族人们:
“那走吧。”
丰收把大黑刀往肩上一扛,脑袋往旁一点:“收拾好全部走人,赶到河水部落,正好杀野兽吃烤肉。”
他和萧瑟商量过了,河边部落是不能去的,那就只能去河水部落,暂时在那里落脚。
河水部落是除了河边部落,离稻谷小麦地最近的一个部落。
先在河水部落落脚,然后他们再重新找一个地方,到时除了能住人,还得要一大片空地能晒稻谷。
地方必须大,必须好,才成。
阿阔听到丰收说要去他们部落,一只眼都快笑没了。
去他们部落,就证明阿瑟信任他们部落。
而且,巫女也在,那阿润的腿可以好的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