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带着长生丰收合理安排好六十四号船。
也到了吃午饭时间。
烤牛肉,好久没吃到了,香的族人们直流口水。
以前在杯子山青龙部落,族人们还会时不时的吃上一只。
后来毛牛在迁徙路上拉了板车,又听得懂人话,很有灵性后,就不宰杀毛牛。
让它们在部落里代替族人做重活。
产小毛牛下奶给部落娃崽吃的长身体。
它们的排泄物又是很好的肥料和燃料。
这么好的毛牛怎么能杀。
杀一头少一头,可舍不得吃。
那么大的荒地,那么多的野兽还不够你们吃吗?
所以毛牛除非自己死亡,不然都不会主动宰杀。
吃过毛牛肉的族人,都说烤牛肉是最好吃的。
没吃过的族人倒是想吃,可惜没有机会。
现在有了机会,闻着烤牛肉的味道直流口水。
吃到嘴里,感觉和其它野兽的味道差不多。
但听到别的族人说好吃好吃,他们仔细品尝,还真是那么一回事。
如果阿瑟在这里,定是要说一声,人类啊,都喜欢随主流。
大部份人说好吃,你说不好吃,那定是你有毛病。
所以就随大主流。
夜风吃了一块烤牛肉,再吃了两大碗米饭就牛杂,确实美味。
好久没吃到的美味,真是令人想念。
待到他们到了大地上,建起青龙部落后,他定要带着族人们去抓毛牛群。
然后狠狠的吃好多顿,再多多的养毛牛。
又能干活又好吃,这样的野兽就该多多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