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大家都收获颇丰啊!真是过瘾!”布莱克一边擦汗,一边笑着看向大家。
“嘿,叶,你不会什么都没猎到吧?”戴维见到两手空空的叶峰,不禁揶揄着笑出声来。“太逊了!”
乔冷笑地看着叶峰,道:“看来是个温室里的花朵。在象牙塔里研究学问还行,但来到大自然,就没一点生存能力了。真是可悲。”
埃莎和维琪对视一眼,并耸了耸肩:“或许吧,毕竟人家是诺贝尔奖得主!不会开枪也没什么。我听说他们那边,也是禁枪的。”
“男人不会打枪怎么行?”乔故意道,“不然遭遇危险的时候,拿什么去保护自己的爱人?”
邦妮不想让叶峰,被众人看扁了。可是这一路走来,邦妮也看得出来,叶峰确实不太会用枪。甚至猎枪的使用,还都是邦妮现教的。
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能学会用枪,就不错了,就不指望能射中目标了。更何况,这里的猎物,大多还都是一些很小的动物,速度又快,很难射中的。
“快看!那边有一头麋鹿!”正向前走着的,邦妮突然发现了一头大型的猎物,不禁惊呼出声来。
但紧接着,邦妮连忙拉起叶峰,“快!射那头麋鹿!目标是静止的,很容易命中的!”
此时,那头麋鹿,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来临,而是停在一棵树下小憩。
这种大型的猎物,又是在静止状态,在邦妮看来,是最容易命中的目标。于是偏心的率先通知叶峰,让他行动。
大家也都看得出来,邦妮想让叶峰猎杀,所以都默契的没有动。
而乔他们,更是冷眼看着,想要等叶峰出丑。
在他们看来,叶峰如果第一次用枪,即便是静止的大型目标,也不一定能够射中。
等他惊扰了目标之后,他们再继续接手猎杀也不迟。
叶峰也看到了那头站着不动的麋鹿,于是默默地端起猎枪,并瞄准了目标。
只等扣动扳机,目标就会应声倒地。
“快!”邦妮压低了声音,有些兴奋地道,“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