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九章:史上最惨原告(1 / 4)

庭审还在继续,轮到原告李淑芬的表演时间了,她声泪俱下的控诉林初:“我是她的亲生妈妈,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的把她生下来,她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们好吃好喝的养着她。

可她倒好,一声不吭就跑了,还偷走了家里仅有的钱,我和她爸差点饿死,你们说怎么有这么狠心的孩子?

这十三年我们日日夜夜都在找她,为了找她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她了,她却因为嫌弃我们穷不肯认我们,怕我们给她丢人,害她被公婆嫌弃,不能嫁入豪门。

法官,请你一定要为我们夫妻做主啊。”

她哭的快要背过去,好像真受了莫大的委屈。

旁听席上已是一片唏嘘,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说的都是林初心太狠,为了嫁入豪门,不肯认亲生父母的话。

“法官,我有问题提问原告。”

刘心举手道。

法官允许:“允许被告律师提问。”

“李女士,你刚才控诉我的当事人从家里偷钱逃跑,请问当时我的当事人多大?”

刘心问道。

“十三岁。”

李淑芬回答。

刘心颔首,又问道:“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当事人才十三岁就想要脱离父母呢?”

“她没有良心!”

李淑芬的谎话张口就来:“她嫌家里穷,想要偷了钱往大城市跑,你们也看到了,她要不是跑了出来,能有机会傍上有钱人吗?”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才十三岁就嫌弃家里穷想往外跑了,果然人品不行,苏麟是瞎了哪只眼看上了这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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