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实在是太嚣张了!
不过在相关的一些规定中,确实有那么一回事,比如;
行症鸡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关里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关里的行为。
说简单点,就是城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他人进行殴打,不应当由巡捕部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那应该由谁来给他们处罚呢?
他们上头的‘自己人’呗,事情闹得不算很大,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即便是弄到化解不了的程度,找个背黑锅的,说临时工个人行为、已开除什么的,这事也就过去了。
乃至后期民众所要付出的代价更大,该罚的还是要罚,且头上被摊上一大堆责任。
正是因此,才造就了一直以来,这些城管人员是如此的肆无忌惮!
宛如古时黎民百姓想告官,结果进了衙门后,听到的是;
“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面对这种情况,谁能不哑巴吃黄连、打碎牙齿肚里吞、敢怒不敢言啊……
好心老板看到这种情况,赶紧过来把还想说什么的梁田拉住,然后低声劝道;
“小兄弟,别再说了,会把你害了的!”
“算了,这次当我倒霉,那些货他们想拿走就拿走吧……全当喂狗了。”
最后那句‘全当喂狗了’,好心老板说的尤其小声,看来生怕被那些城管听到。
但也充分说明了,就连这样脾气、性格、心地很好的老板,都对其积怨已久,可见不是第一次被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