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他为什么要打那两个男人。”
雪莉紧了紧衣领,撕下一块鸡肉,对同样在观看打架的光头格伦发问。
光头格伦的头上涂抹了香油,油光崭亮的。他并非是个纯粹的秃子,而是他认为头发会影响自身与太阳神的沟通,影响他接收太阳神的神力。因此他剃掉了头发,以更好接近太阳神神圣的光辉。
“我不清楚,但显然的是,这个人不是贫民窟的,甚至也不是北郊区的。”
“因为他抽纸烟?”很少说话的灰发寸头男青年说道。
不论在谁眼中,安德纳手上一根接一根的纸烟都太明显了。
未经处理的烟草在贫民窟算得上是奢侈品,比回收肉贵一点。在这样一个地方抽纸烟,显眼程度可想而知,可比羊群中的狼显眼得多。
“不,”格伦摸着自己的光头,“因为他的气质非常贵族,哪怕没有纸烟,也一眼就能看出来。”
“您这么一说,的确……”
贵族气质,雪莉对这种气质很熟悉,以前在皇家医学院念书时候,她周围大多数人都有着这样的气质,不过有些是纨绔子弟的贵族气质,还有一些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气质。
“您认为他是来这边做什么的?”雪莉问。
雪莉指动手打人的黑发男子。从入座开始,雪莉的注意力就被这人吸引了,不光是他带着眼镜的模样与周围格格不入——但没光头格伦显眼——而且他让她想起一个人。
格伦思考片刻,斟酌着回复道:“估计也是来这边做事的,跟我们一样。说起来,我本以为我们的打扮已经够招摇了,没想到还真有比我们还招摇的。穿着平民的衣服在贫民窟里抽纸烟,他是不是不知道贫民窟里没人抽得起纸烟?也不是不可能。不过您看他点的东西,臭腌菜,他居然能吃得下,您说他会不会也吃得下回收肉?这人挺奇怪的。”
说话时,格伦见雪莉始终朝打架的方向看,专注的像是个暴力运动爱好者。
他拇指与食指摩挲着下巴,语调有些上扬地说:“您好像很在意他?”
“我觉得他的背影给我一种熟悉感。”
雪莉自顾自说着:“虽然他比他高,比他老,头发比他长,但我还是觉得他像他,真的很像。但绝不会是他,他那种人怎么可能来到贫民窟呢?他恐怕连市中心都不会出,也不可能吃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