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首歌要火啦(4 / 4)

郭老师那边很快就有了答复,他那边有一个学长在qq音乐,听了她的介绍后很感兴趣,估计今天飞银川,明天就要到中卫了。郭老师让我做好这首歌的词曲,并且给我自己起个艺名吧,可以考虑进艺术圈发展下,但是我自己知道,我的这歌唱水平是没有啥机会的,这首歌多半要给别人唱吧,我自己还是得多学习吧!反正以后有大把机会也没有必要去想这些,还是享受自己这没有长大的生活吧!

接下来就是等郭老师的学长,第二天下午她的学长如约而至,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一个叫袁辉的艺术总监,见了面寒暄完毕,我知道了郭老师的学长叫高晓松,跟后世的高晓松有点像,胖胖的,就这一头长头发,乍一看让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个网红“面筋哥”。

他上来跟我说:“能把你那歌曲给我唱一下嘛?”他说话言简意赅的,多少有点装。但是也挺好的,我也没有多余的话,给他唱了一遍,最后一个音结束,屋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不过掌声结束后,郭老师的学长袁经理吧,我觉得这样称呼好点,毕竟大家现在是在商言商,他跟我说:“你这歌曲能火,够味道,而且比较挑人,不过恕我直言您现在驾驭不了这首歌,请见谅我的仗义执言。”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没关系的袁经理,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接下来咱们看看怎么把业务谈好?”我笑着说。

我的这个话让他们有点没有想到,对我这个初中生有一些没有想到,现在的初中生这么牛了吗?他们内心都有这个想法。

接着高晓松介绍了下歌曲分成内容

(1“一首完整的歌曲,在中国地区,很多方面是会认为,词与曲分别都是完整的独立的作品,所以作词与作曲分别都是1%的权利。但是在国际词曲版权的作业习惯,会把词曲一起当成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就是说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是1%来看;当然,国际上这么操作,是有更广泛的意义,比方说一首纯音乐,权利自然是1%,因为这是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但是要是有一天,原作者在这首纯音乐上重新填了歌词进行了演唱,那么,这首带有歌词的作品,就会被看成词曲各5%,整首作品是1%;

2我们按照国际的作业习惯来看,一首完整的作品1%之中,作词占5%,作曲占5%;也就是说,要是两个人完成的作词,就两个人一起分担这5%,可以是各25%,也可以是一个略多一些,一个略少一些,这个根据详细情况而定,但不论怎样,作词不会超过5%,作曲也是一样的道理;

3一首歌曲的保护,我们要建立在词曲是完整的一首作品的态度上来对待。也就是说,保护一首歌曲的词曲著作权,要是完整来看,比方说一首已发表作品,在未经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原曲,把歌词进行重新填写,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侵犯了作词的权利,对于整首作品而言,也是一种侵权,因为原本词曲是一个整体,不能随便的分开来对待。

4在这种原则下,我们会对每一首作品都会随时监管,任何没有得到授权的做法,都会被视为侵权;而且我们对每首作品都有登记或者一些资料备案,以确保准确;

5分成,就像刚刚说到的,我们会根据使用方申请的使用方式收取授权使用费,在按照作者在一首作品所占有的著作权占比,与合约上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因为每个作者在不一样的作品可能的占比不一样,跟公司之间的分配比例也不一样,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你这首歌词曲都是你,所以不涉及这个。”

我挺感谢他给我介绍这个的,毕竟我本人不太了解。不过听了以后我大致明白了,不过我想更直白的了解一下,但是我又不方便说,我想后续他们肯定会给我出具条件的,我先不着急,谈判嘛,谁着急谁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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