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又在孵化室呆了十分钟,这才走了出去,到了中午快吃饭的时候,王文海开车带着余意从社区公署回来,一问才知道,余意是去社区公署交岁钱去了。
这岁钱在郊区是一大“毒瘤”,它并不等同于税赋,而是单独上交给社区公署的一笔钱款。
对于一个郊区的百姓来说,其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承担各种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服劳役,这些事情几乎会伴随他的终生。早在第二帝国时期,郊区就因税种繁多,百姓苦不堪言。第二帝国兴建于连年的战争之后,在其建国初年,为了缓和深重的社会危机,让老百姓能够休养生息,一直奉行一个"轻徭薄赋"的政策,尽可能的向老百姓少收税。
而沪上郊区的税收标准曾长期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甚至达到了"三十税一"的程度,这对促进第二帝国初年的社会安稳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这样一个鱼肉百姓的地方,统治者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一个这样的税收标准的。很快,随着第二帝国的政权稳固,税费就水涨船高起来,人民困苦不已。当时沪上郊区的税赋种类有很多,包括口赋、户赋、献费、田税、刍藁、市税、鱼税、牧税以及矿产税。
所谓口赋就是指人头税,在当时,官府会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人口征收不同的人头税。当时,中产人家1年的收入为10万。成年人每人每年要向总督府缴纳五千的人头税,七到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缴纳三百的人头税,七岁以下一般不征税。但到了第二帝国后期,由于常年的战争,国库空虚,但战争机器却不能就此停转。为此,总督府就将人头税的起征点降到了三岁,还额外向儿童加征一百的人头税,此时三到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要向国家缴纳四百的人头税。
加征人头税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很多百姓为了不交或少交这份钱,就被迫减少生育。但除了人头税,户赋的负担也很大。所谓户赋是指百姓每年要在五月份给总督府缴纳几百元的税赋,这一税种是第一帝国以来的定制,但关于户赋的历史记载太少,今人难窥其真容。
所谓献费是由原先的"贡赋"演变而来的一个税种,本来是由各社区公署征收然后用以向沪上总督进贡,在后续几个朝代都得到了继承,改称为献费。献费制度要求地方上的社区公署在本社区之内以人口为基准,每人每年征收五百元,这一数字并不算小。在最初的时候,这一数字是要高于五百的,结果引起民愤,最终才被确立为五百。
所谓田税就是土地税,这一项才是郊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田税的基本标准是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但是尽管早期郊区的赋税水平长期维持一个较低的标准,但是在征收田税时的征额却不是按当年的实际收成来计算的,而是"较数岁之中以为常",也就是按历年收成的平均数来计算税额,而不管这一年是丰年还是荒年,也不管各地土壤的肥力是否有差距。
所谓刍藁是指官府向百姓征收赋税,用以补贴牛马的草料花费,以维持官府在通信、运输、战争方面有足够的畜力。这里的刍是指饲草,藁是指秸秆,刍藁的征收是按人户所拥有的田地数量来确定的,地多的多交,地少的少交,但最少在一石。刍藁还往往与田赋关联,如果田赋减免,刍藁也会减免。
其余的市税、鱼税、牧税、矿产税就很好理解了,主要是向商人征收商业税,向渔民征收鱼税,向牧民征收牧税,向工矿行业征收矿产税。但是,因为郊区归根结底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工人,一种是农民,所以,这些税种不具有普遍性,只有当某个人从事了这项事业之后才会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