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秒,是绝大多数人的极限反应时间。
对普通人来说,眼睛看到敌人露头,将信号传递到大脑,大脑再作出反应,手指点击这3秒便已经过去了。
这么短的时间的停留,便将他的资质拔高了一截?
哪怕是对于那传说中的神话之地来说,也太夸张了一点吧!
更何况
陈谨想到了那副末日荒土的景象,怎么看都怎么觉得不像能改善人体质的宝地。
但目前来看,似乎只有这一种可能了。
想要验证方法也很简单,那就是再去一次!
“现在我拥有七十能量点,而传送一次只需要三十点!完全够用!”
“但是,能量点积攒不易,可不能就这么无脑地再传送一次,白白浪费!”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满天的烈焰,以及被晒到干裂,甚至冒出白烟的巨岩。
“想在那种环境下生存,首要便是要拥有抵挡高温的能力。”
“单靠肉体想抵挡那种温度,根本不现实!别说我了,便是修炼有成的武者,赤身裸体都不一定能坚持多久!”
“但是,如果能够借助外物就不一样了,现代的隔热服、防火服,抵挡上千度的高温都没问题!”
“如果我脑中的古鉴能够将我传送,那是不是也能传送其他物体呢?”
陈谨的脑筋飞速运转,思考着种种可行的方法。
之前他选择摆烂,那是因为就算绞尽脑汁在洪荒生存下来,离获得机缘也还是遥遥无期。
简单来说,就是投入巨大,但看不见任何回报。
但现在,在发现仅仅停留在洪荒,便有可能改善自己的体质后,陈谨立马对自家的金手指上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