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保护球队禁区,不让罗斯再像之前那样轻松突破到篮下。
罗斯面对联盟的选择是,直接突破。
2-3联防在外线原本有两个人,但是这一下启动外线的两个人直接被他掠过。
在罚球线内一步,罗斯腾空而起,内线的三人迅速协防。
2-3联防之所以能很好地保护禁区,就是它如同一个口袋阵,突破再厉害的人进来,都会被包起来。
罗斯没了好的出手空间,但是下一秒,他竟然在空中停球找人,然后把身子扭成麻花之后,把球塞给了底线切入的多齐尔,后者接球迈一步双手大力扣篮得分!
罗斯,其实还是一个很乐于分享球的球员。
这并不是说他的组织天赋有多好,而是说当他撕开对手防线,吸引到防守之后,他愿意把球传给队友。
这是为什么孟菲斯大学明明拥有罗伯茨和罗斯,但全队却有8人场均得分在5分以上的原因,当然也是他们能够一直在调查榜霸榜的原因。
别的球队或许是球星带队,就像迈克尔·比斯利率领的堪萨斯州立一样,或许是团队合作,就像亚利桑那达州立大学之前交手过的密西根大学一样,但孟菲斯大学,是既有球星带队,然后又是团队打法!
这里面最关键的原因还是罗斯,他的持球率很高,但并不是那种持球2秒,最后几秒甩锅队友的那种,而是真的利用个人能力为队友创造机会。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罗斯有这个能力,当你为了应对他一个人而动用四个人甚至全队的时候,你根本就做不到兼顾他的队友。
徐永这一刻知道为什么罗斯最后能逆袭比斯利成为状元。
因为球探们不止看excel,他们还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