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爵大人。”身后传来悦耳的声音。
吕树回头,只见一位女伯爵拎着小洋伞,等在书馆外。她绣满血红玫瑰的蓬蓬裙悬挂着人类纤细的手指,白手套由人类的表皮制成。
在罗瓦莎,食物链上层的生物,早已习惯于宰杀食物链下层的生物。就算把人类的皮肤穿在身上,也只是相当于穿了一件漂亮的毛皮大衣。不过是人类对待贝壳、貂、牛皮的态度。
“什么事?”吕树冷冷道。
“我叫温莎,是您的副手。我身后这七名血仆是我的侍从。”温莎摇起丝绸扇,露出身后的七位侍从:“出门在外,没有新鲜血液可不行。我瞧您没有携带血仆,若您需要,我的这些血仆任您猎食。”
吕树看向这些血仆,这些血仆普遍是人族和兽族,神情带着久然的麻木。
血仆大多是血族狩猎而来,被强行注入血液改换了心智,沦为血族的附属品。但也有部分血仆是自愿而来,仅仅是为了寻求刺激与物欲。
而耽于享乐的血族也宽容应许这些人,只要长相美丽、血液可口,他们愿意给予这些低等种族金钱与爱。但前提是在血族的兴趣丧失殆尽之前。一旦这种长生而强大的种族对某个血仆失去了兴趣,等待这个血仆的只会是宰杀之宴。
“不需要。”吕树露出厌恶之色。对于这种醉生梦死的种族,他没有任何好感。欲望和快乐是这个种族的代名词,他们百无禁忌,连割皮作画、拆骨为瓶、内脏当花这种事都做得出来。
温莎闻言,倏然发出骇人的笑声,好像听到了什么极有意思的话:“侯爵大人,以前怎么没听说您这么孤高。您不肯吃他人的食物吗?那我就祝您早日找到自己的仆从吧。”
“不会有。”吕树说。他才不会喝这种东西。
“您好像不明白血族意味着什么我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和悠长的寿命,但我们庞大的食欲就是最为恐怖的惩罚,那是几乎不可能抵抗的求生本能”温莎摇了摇羽毛扇,不再多言:“好了,侯爵大人,准备出发吧。等抓到了传说中的凛族,也许我们就不再困厄于这种无趣的生活了。”
她转身离去,满裙的人类指骨叮当叮当晃动,脚步轻快。
而那群沉醉在快乐中的血仆,宛如失去灵魂的提线木偶,紧紧跟在她身后。
“”吕树低下头。
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很黑暗、血腥、强欲、肮脏。
而他向往阳光下的故事。
“啪嗒啪嗒啪嗒”
三米高的布偶猫睁着大大的蓝色眼睛,向前一路奔驰,毛茸茸的大尾巴扫来扫去,泛着一层柔糊糊的金边。
苏明安牢牢抓着布偶猫脊背上的毛,防止自己被狂暴的速度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