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路明非,你变了。(1 / 4)

冯玺飞离了卡塞尔学院,离开的时候还抱着一个长腿御姐。

由于血统浓度的原因,他现在是一点人话都讲不了,还好手里的这个女人能听懂龙文。

“我一会儿去见你老板。”

酒德麻衣这才放弃了自己的一些歪脑筋,和老板有关的事,自己没必要多想。

在卡塞尔学院下的一处山谷里,烟花队刚刚离开不久,冯玺放下酒德麻衣,他身上的火焰早就收敛起来。

这和龙侍化的时候不一样,他现在身体里装载的是青铜与火之王,世界上没有疯疯癫癫的龙王。

冯玺低垂着眼帘,面向酒德麻衣。

“你叫什么?”

“酒德麻衣。”

他的言灵一直在稳定运转着,这是他保持人性的关键,没有第一时间联系路明泽,是因为路明泽现在正守在路明非身边。

冯玺从来没想过,路明非会开枪轰飞昂热折刀表明自己态度,他只是觉得路明非可能会心头一软,不去打自己眼睛这样的地方,枪口微微偏转,只打四肢就很够意思了。

“我叫冯玺。”

“?”酒德麻衣诧异的看向冯玺,“你不是诺顿?”

“不是,康斯坦丁是被强行唤醒的,复苏的时候处于一个被激怒的状态,我用了一点不能说的手段,把他的权柄拿了过来。”

“这我知道,我们老板调查你很久了。”酒德麻衣在知道龙王是冯玺后,瞬间松了半口气,因为了解冯玺,所以会有一种莫名的安心。

她把格洛克扔到冯玺脚边,从贴身的衣袋里掏出两枚银色的发箍。

一路飞下来,她的头发很乱,之前顾及龙王是诺顿,现在得知是冯玺后,才有心思收拾一下。

“你好像很放心我?”冯玺看着梳理头发的酒德麻衣,在心里感叹这个女人的心大。

“我信老板,老板说你虽然是个王八蛋,但是很有原则,你在某些事情上显得极为克制。”酒德麻衣在梳理好的长鬓末端个扣上了一枚银色发箍,发箍上雕刻着漂亮的蝴蝶花纹。

“比如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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