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曼对于小孩子的态度极为友善,在原著里他也很亲小路飞,甚至在路飞被山贼打了,准备出手帮他报仇。
“我已经七岁了,是时候选择一把武器了,我只想要帅的。”
路飞说道。
“这还用说吗,那肯定是选择剑啦,剑豪这个名号一说出去多帅气!”
有海贼用着我懂的语气拍着路飞的肩膀说道。
他腰间挂着一把剑。
“不对不对,论帅气程度,火枪才是最棒的,而且上手难度低很多,适合路飞这种小鬼。”
一个腰间挂枪的海贼说道。
“你说什么?”
就像甜党和咸党的争论,路飞在不经意之间引发了枪党和剑党的争执。
男人就是这么的无聊,喜欢讨论战力,往往为这个问题争论的面红耳赤。
“来决斗吧!”
“谁怕谁啊!”
他们拔出了腰间的武器,准备从嘴上撕逼发展到线下对砍。
这帮人很快扭打在一起,身为副船长的贝克曼拿出一根雪茄挂在嘴上,摸了摸腰间的打火机,最终没拿出来。
“初学者想快速造成杀伤力,我的建议是火枪。”
“毕竟练剑的人太多了,成效也慢,什么飞翔斩击,那种东西剑豪还得练很久,我们起步就是飞翔斩击。”
贝克曼是枪党无疑了。
他对于现在的火枪战绩低迷也有着自己的见解:“未来一定是火枪的天下,只可惜玩火枪的太依赖武器,而忘记了自身的锻炼,这也使得剑豪往往强于持着火枪的混子。”
“武器终究只是武器,人自身的强度也很重要。”他语重心长的向路飞说道。
火枪的基础杀伤力的确高于剑士,但火枪低迷的战绩,让路飞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故意带歪自己。
玩枪还是玩剑?
路飞也陷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