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的功夫,他已经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嘴里还带着哭腔,不停嘟囔着:“太吓人了,太吓人了!”
我伸手抚了抚他的背,帮他顺顺气,不知道这哥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个家伙,就是咱们故事的主人公——阿华。
我们两个就这么站在路灯下,一个弯着腰,一个抚着背。这但凡有人经过,多半以为哥们喝多了或者失恋了,我正在安抚他呢。
差不多过了三五分钟的样子,阿华的情绪终于算是镇定了一些,站直了身子长舒一口气。
“谢谢你啊朋友,要是没碰到你,我估计我现在已经‘一脚去’(上海话方言,同“嗝屁”了!”
“覅紧覅紧,不过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么?”毕竟我陪你在这大马路上站这么久了,总该知道个缘由吧?
于是,阿华突然一把挽起我的胳膊,带着我朝他刚才来时的那条路走去。
“你这是干嘛?”别说,这下我反倒有点慌了,毕竟大家都是男人,冷不防地来这么一下,换谁谁不慌?
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所以他立刻松开手,指着前方的路说道:“走,我带你去个地方,边走边说。”
原来,一个多小时前,阿华刚和朋友蹦完迪从酒吧里出来。分道扬镳后,浑身燥热的他,借着酒劲就想走回家里。
要知道,这里是长宁,而他刚才蹦迪的地方在静安,这可隔了七八公里呢!听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当代年轻人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