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有余,还是那条约莫两三百米的漆黑老街,两层商铺,转租告示也还在半开启的卷帘门上贴着。
一切貌似和半个多小时前并没有什么区别,哦,还是有点不同的,就在那扇卷帘门上,多了几个喷涂的英文字母,大红色,异常醒目扎眼。又兼之歪歪扭扭,似刚接触英文不久的小孩信手所绘,勉强可识得是——
here
here(这里的意思。)
只要到了,自然就能找到门口处,看着这个英文单词,嗅着刺鼻的喷漆颜料异味,钟婉清眼角抽了抽,又抽了抽,心理委实复杂难言,索性移开视线望向左右街口。
人质已经安全救走,就在几分钟前,她亲手从二楼牵下来的。小男孩并没什么问题,实际上她方才初见对方时,对方正在开心的啃着鸡腿,吃得满嘴是油,好不痛快
有心想问点什么,但想起出发前何局的那通电话,且小孩不过五六岁,问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来,便让同事们先行送回去。不过钟婉清自己却是没走,她想看看待会到底是何方神圣前来接手这起案件。
不仅仅是因为好奇心,最重要的是,这起成功的人质解救案本身就处处透着古怪。也包括商铺里那几具横七竖八躺倒着的尸体。这些人身份自是明确,应是那伙绑匪无疑,但这死因
因为事先得了不要破坏现场的提醒,钟婉清方才进去时并没有细查,只是跨过时瞧了那么几眼。死状大同小异,皆是脖子以上部位不规则扭曲,神情或惊恐或茫然。
值得一提的是,现场并不凌乱凶残,反正在钟婉清这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看来,并没啥特殊感觉。事实上整个商铺一楼内,血迹包括打斗痕迹什么的都少得可怜,就像就像一个农妇进了篱笆圈,随手拧巴死了几只小鸡仔?
摇摇头,驱散脑中不合时宜的怪异念头,钟婉清掏出打火机和香烟,背着夜风点燃,静静等候。
并没有等多久,在钟婉清摸出第三根烟来的时候,百余米外街口处,先是两束笔直车灯,随即一辆黑色sv转进街道,车速明显减缓,主驾驶位置上司机探头探脑的打量街道两边,似在寻找着什么,直至靠近这边,哈的笑声,干脆刹停。
车门开启,一道身影跳下车子,看着商铺卷帘门,失笑摇头,“还真是只要到了这,自然就能找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