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法的发源地,17世纪的英国在某些程度上其实和本土的秦朝有些类似:
把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都界定了相关法律,几乎可以说是采用了穷举法。
上到引发战争,下到家长里短,连骂你一句傻x都能找到相关的惩处条例。
对是就对,错就是错,犯错一定要受到惩处,没有情理二字存在的余地。
但作为21世界的现代人,徐云对于‘惩罚’的概念,显然与17世纪的英国人是有所不同的。
他不是圣母,但出于一个正常人的心理来说,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泼坨牛粪就要被用沙棘抽二十下,这也有些过于严苛了。
也就是俗话说的量刑过重。
可如果选择啥事不干直接原谅她,徐云能不能解气暂且不谈,难道利拉尼就会幡然悔悟了?
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别忘了,真实的历史线中有另一个倒霉蛋曾经被这熊孩子恶作剧过,那时候的利拉尼还比现在大两岁呢。
因此这种行为,也绝非是所谓‘无心之失’就能解释开的。
因此经过一番思考,徐云最后作出了先前的那般决定。
恶有轻重,打利拉尼的三下沙棘,代表着徐云对她所犯错过的程度判定。
而打自己的三下沙棘,则是徐云表达出的态度:
无论如何,利拉尼终究都只是个小孩子,因此出于自身的道德素养,他选择与利拉尼一起受罚。
当然了。
徐云其实也可以用所谓‘表亲代受’的理由,让小牛代替这小姑娘受鞭刑,顺便把自己挨的那顿暴击报复回去。
但他毕竟不是王蔷,说不出这种骚话来。
总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