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这个事,当时还没过世的苏父苏母,自然又是好一顿抱怨,说收养的孩子没用,都是白眼狼,到时不会养她的老。
琳琅自然是没搭理他们。
这个孩子会不会是白眼狼,琳琅不知道,但琳琅知道,如果自己不收养个孩子,将来如果没将财产捐给国家,那财产就要落到苏妹夫子女手中了。
一想到原身气死苏父苏母那样对苏妹夫,要是苏妹夫子女最后还得了自己赚的庞大财富,那还不更要气死了啊,那这显然不是琳琅想看到的。
而要将财产捐给国家,又会让原身落一个财产连亲戚都不给,给国家,太冷血的话,她也不想给原身留这样一个名声。
所以收养一个在天灾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将她养大,然后财产由她继承,既帮了人,还不会让财产落到她不想落的人手中,两全齐美,岂不是好事,所以琳琅自然不会搭理苏父苏母的话。
琳琅这样弄,便是苏小芸都不高兴的,毕竟,琳琅一直没结婚,她心里的确存了琳琅以后的东西,都是她儿女的想法。
虽然现在光景不好,但再怎么样,琳琅肯定也有东西的,给她儿女多好啊。
结果,快到四十岁了,琳琅竟然收养了个姑娘!这……她的东西肯定是那个女娃的了,这让苏小芸知道了,心里能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