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没有说话,就作为一个旁听者。
迪斯马的一生其实很简单,他出生在一个小城的蜡烛匠家里,因为有一门手艺他们家倒是比农奴好一点,怎么也能算是中产阶级。
但是他从小就不喜欢做蜡烛,认为那些事情枯燥乏味,而是喜欢和一群孩子在街头打架斗殴。
就这样他在这样的环境之中长大,同时锻炼出不错的身手,为了摆脱当地黑帮对他们那条街征收保护费,更是和一些同伴形成一个小团队控制了他们那条街,哪怕那当地警察也要给他一点面子。
那底层街头成长让他沾染匪气,同时将他磨练成了好勇斗狠的性格,但很快他就因为这个吃了大亏。
起因是一个女人,街上裁缝店的女儿,和他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两人也互相有好感,本来都打算结婚了。
但是直到一个非常狗血的事情发生,两个年轻人上街的时候女人被一个家伙骚扰,他那性格能忍?当即重拳出击直接给那人打了,两个护卫想要反击也被他三两下打倒。
当时很得意,但后面才知道那人竟然是贵族之子,意识到闯祸两家人一合计,就想让两个年轻人赶紧逃离这边避祸。
但是他当时正是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的时期,坚决认为自己没错,又怎么肯离开?
或者说他清楚自己一走两家人的生活就全毁了,所以他并没有走,而是等待那个贵族过来找茬。
“我本能与她一起走,可我却愚蠢地选择跳火坑!”
迪斯马说到这里颇为感慨,现在想起当时自己是真的傻,如果带上家人离开换个城市,自己是不是就不会那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