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午时已经差不多,李怀瑾扶了一下腰间的“佩剑”便要去这几天一直去的那个水洼。
白钰清一直教导他,剑客要剑不离身,李怀瑾说这不是剑,白钰清说那是你还没把它取出来。
走出客栈,日头正高,照的人睁不开眼,伸了个懒腰,李怀瑾正要迈步转身。
不远处却突然响起一声怒喝“瞎了你的狗眼!”
李怀瑾眼睛一亮,立刻睁眼近距离吃瓜。
客栈前的街道此时人并不少,立刻围起一圈人,李怀瑾正巧在争执双方的中间,还被人群挤到了前排。
刚刚喊出声的是一个穿着一身小厮衣服的男人,那衣服上还绣着个蜀字。他身后是一匹白马,一眼就看的出是匹好马。
那马上正坐着一个少女,一身绫罗绸缎,贵气非凡,带着头巾,看不清长相,但看那白皙的皮肤也觉得差不了。
男人看美女的本能就像涂果酱一面的面包一定朝地一样,属于定律。
那少女看上去和李怀瑾差不多大,李怀瑾就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何况他不是君子,张兼济才是,他是小人。
小厮正收拢着地上散落的食盒,那少女正和身边的侍女交流着什么,侍女听完后又转告小厮,小厮一路跑去地上那人身边。
那人正巧躺在李怀瑾另一边,和少女一左一右。
地上那人正被小厮扶起,刚刚少女似乎吩咐了要叫他靠近些,小厮便扶他走过去。
那一刹的电光石火,李怀瑾剑上电气激荡,石条末端精准的挡住了一把匕首,但巨大的力道直接撞歪了他,他甚至不得不向左迈出一步以此借力抵消。
但是除了这把匕首,还有一把短剑与它几乎平行的同时出发,小小的匕首却几乎完全挡下了长剑的影子,那一抹怪异感让李怀瑾有些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