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过猪肉好歹见过猪跑,手把手教江阑珊穿好内衣和礼服,李怀瑾只惊讶于自己居然有如此之大的忍耐力。
因为还在家里,江阑珊没有批坎肩,露出了白里透红的香肩。
李怀瑾半蹲在江阑珊面前,握住一只套着白色裤袜的小脚,另一手拿起鞋子帮她穿上。
“怎样,合脚吗?”
江阑珊没有回答,抬头看去,她的脸上却已经布满了红霞,眼中又蒙上一层迷雾。
“夫君怎好做这些事……”
封建教化下,尊卑之分何其严重?哪有丈夫为妻子穿鞋的?反过来还差不多。
但江阑珊也只是说说,倒也不是作贱李怀瑾,只是……觉得心里甜蜜,有种被捧为掌上明珠的感觉。
李怀瑾自是不在乎的“在这边,又或是我老家,这是正常的,给……嗯。”
女孩一手搭在李怀瑾肩上,站起身来缓缓走动,硬鞋底与地板接触,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
“喜欢吗?”女孩没有问好看不好看。
倒不是自信自己的美貌,虽然有一部分原因,她只是更在乎在情郎眼中的形象。
李怀瑾缓缓合上眼睛。
“美不胜收。”
白色的裙子凸显出了女孩的腰身,把稚嫩的美好尽数凸现,步伐迈动间,就如铃兰落地,随秋风晃荡。
李怀瑾忽然叹了口气。
“有些后悔了。”
江阑珊冰雪聪明,她坐回李怀瑾身边,身体贴在一起,“我在家等你好不好?”
“不要,说好带你出去玩的。”李怀瑾披上西装外衣,系好扣子,又拿起江阑珊的坎肩帮她披在肩头,遮盖住仅剩的一点外露肌肤。
两人下楼走进早已预约好的汽车,前往目的地。
大概是因为陌生而害怕,江阑珊一直紧贴着李怀瑾坐,到最后干脆直接抱着他一只胳膊不放。
虽然抱的是伤臂,但其实还好,骨肉已经重新连续,只是皮肤还未长好,再就是经脉断截,还无法像其他部位的身体一样出力,左臂就像回退到了地球时期一样。
丹田内的天雷地火时时运转,分出气流去重续经脉,只是这个过程大概要半个月或更久。
这次拍卖会同样举办在上次去过的那个商业广场。
在边缘地带有一栋高达33楼的大厦,而本次拍卖就在最顶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