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的政策刚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经过吏部年轻官员的讲说,他们才算是明白。
比如一名官员有一千亩土地,那是可以按照正常价格收租。
但是在地一千亩到两千亩土地,这就只能收取正常价格百分之七十的田租。
两千亩到三千亩的耕地,那就只能收取正常价格百分之五十的田租。
至于三千亩以上的,那就只能收取百分之四十了,至于不能收取的那一部分填堵,全部都变成了税款上交国库。
这就好像现代社会的个人所得税一样,只不过现在全部都体现在田赋上。
朝廷对所有拥有五百亩田地以上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每个人都要向当地官府说明这些田地是怎么来的。
如果有人敢于帮别人持有的话,那就是重罪。
这样不但能够遏制明朝末年土地兼并的问题,还能够增加朝廷的收入,绝对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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