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挣脱了布条的束缚,抓住了他的脚。
和之前不一样,这一次,那人的力气大的出奇,捏的庄兴的皮肉发白发疼。
他发觉不对,使劲用右脚去踩那人的手指,硬生生把那只手蹬下去。
可还没等他迈脚离开,那血淋淋的手,又抓了上来,这次,庄兴的两只脚都被抓住了。
其余三人纷纷都用蛮力撑开布条,缓缓站了起来。
他抽不出脚,只能用长枪锈钝的刀片去割,但这些枪的质量真的太差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地摊货,用捅还行,根本割不开一双手。
更要命的是,就算庄兴把那双手的肉割的露出森森白骨,就算拳打脚踢,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于用长枪捅穿那人的背,都没能让那人松手。
那家伙就像是个水鬼,死了也要拉人垫背!
另外三人离庄兴仅有三两米的距离,但他们并没有一扑而上,而是分散开,两个人捡起了剩余的两把长枪,另外一人捡起掉落的那把枪尖,把尖锐的利器,指向庄兴的胸膛,摇摇晃晃地走来。
雨幕之中,有火星闪烁。
终于感知到了,那股不祥的气。
是一只紫藤花颜色的狐狸,狐狸安安稳稳坐在一处坟头土包上,晃动着身后的尾巴,尾巴一甩,便荡出火星。
它身边有一个无形的屏障为它挡雨,似乎有一把透明的伞,让它在大雨之中,皮毛依然柔软蓬松,那华丽的紫色尾巴就那么搭在它肩膀上,像是一个雍华的贵妇。
贵妇默默地看着这边,如同一个观众,在台下看戏,看一出好戏。
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给祖师爷安脏所遇见的那个狐狸,虽然颜色不同,但它们的眼神好像是一样的。
“紫狐终于显出真身了么”
“好时机,庄兴,把你的掌心划开,抓住我!”
“干掉这只紫狐,应该就是这一层最后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