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戒挺好的,比较保值,现在很多人都流行戴金戒。”推销员说着,还把自己手上戴着的金戒给他们两看。
黄金在室内灯光的照耀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请问,两位打算买什么价位的戒指?我给你们做做参考。”
“价格不重要,合适就买。”江夏淡淡道。
一般的金戒指也就几千块,好点的可能上万,对他而言,的确算不得什么钱。
闻言,推销员还以为自己碰到了富二代,给他们量手指的尺寸时,一个劲的夸林烟晚的手好看,又白又嫩,手指细长,是她这段时间碰到的最好看的手了。
江夏笑了笑,这话不用她说自己也知道,毕竟摸了这么久,他觉得自己的手控癖好就是在老婆这养成的。
尤其是她抚箫吹唱的功夫很是一绝。
说足好话之后,就拿着几对店里较为昂贵的对戒给他们看,可江夏和林烟晚一个也没看上。
不是花里胡哨装饰过多,就是看起来太过厚重,克数是重了,就是不好看。
最终两人选择了一款朴素的足金对戒,戴在手上刚刚好,黄金的光泽显得林烟晚的手很细很白。
江夏还打算给老婆买项链手镯,但林烟晚不想要,她们这个年纪戴这些东西太招摇了,一个朴素的戒指正正好。
“行,那就依老婆的。”
付了钱,两人又牵着手一起回家,至于戒指也没打算取下来,到订婚的那天再象征性的用盒子装起来,走走过场。
回到家,季婉秋一眼就注意到了两人手上戴着的金戒,她脸上露出笑容,仔细观察了女儿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戒指,夸道:“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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