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玫瑰更是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感叹道:“好软。”
不过水中天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跟着火玫瑰走到了一栋三层的房子前,火玫瑰兴冲冲的给他介绍道着:这个三层的房子就是他们玫瑰军团的据点。
要知道干佣兵的总是风里来雨里去,能在这种城镇落脚的时间很少。
所以大部分的佣兵都是选择出钱租一处住处暂时休息。
但是玫瑰军团不一样,她们选择了在这个地方买了一块地皮建起了这样的一栋房子,可以说是财大气粗了。
水中天好奇的询问:“难道你们猎荒的钱很多吗?”
提到这个话题火玫瑰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自然,但却很诚实地说:“这个地方可是花光了我们的积蓄呢,不过也正是这个房子给了我们继续干下去的动力。”
出生入死的人一旦有了挂念,求生的意识就更加的强大,对于自己的存在也终于有了感觉。
就像是漂泊在天上的蒲公英,在一个地方扎了根才能变得更加强大。
所以火玫瑰解释道:“我们玫瑰军团的成员加入后可没有退出的,我们也被称为最团结的佣兵团。这个房子就是我们团结的象征。”
水中天看着她这幅自豪的样子很想提醒她,佣兵就是用最危险的方式挣最多的钱最潇洒的活着,真不至于买房,又不能增值。
很难想象,一个利益至上的团体会变成一个大家庭。
不过水中天也无权说什么,谁都有自己的活法,别人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就要承受相应的代价。
反正水中天也不是很反对这种作为就是了,毕竟他们是出的自己的钱,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自己一来貌似就可以享受到这种难以想象的待遇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