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他的皮肉,拆解他的骨头关节,最后连骨髓都敲了出来,尽数让乱葬岗的野狗吃了。
但荀聿似乎还是不满足。
他总想要创立新的外科领域,将他亲自拆卸下来的那些骨头,又用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动物的肢解替换。
一次又一次。
到了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最后剩了多少物件,还有没有一片完整的肉。
更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的怪物。
林傲越想越觉得憋屈,越觉得上天不公!
这他妈为什么三个土著,一个比一个狂,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变态?
还他妈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比他更像男主角!
这他妈到底谁才是天命之子啊?
林傲指天大骂。
既然选了他做天命之子,给了他不死之身,那便应该再给他一身高超绝世的武功,给他最高的智商和最好的容貌。
凭什么让他来了这里又让他受那么多的罪?
到最后,他一个天命男主,竟沦落到连野狗野猫见了都不吃,闻一下就呕吐的地步。
凭什么?
牢房内几人被林傲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一愣,不等他们上去揍林傲,耳边就传来了密集的雷声。
轰隆轰隆。
砰的一声,地动山摇,灰尘四起。
几人好不同意才睁开眼睛,却见林傲跟雷劈了一样坐在地上,浑身上下,全部都是一副烧过的痕迹。
再往上,牢房的房顶竟破开了一个洞。
“老天爷还真听得见啊?”
“嘘!”
“狱卒,狱卒!”
林傲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他呆坐在原地,看着被雷劈烧焦后散发着蛋白质燃烧气味的双手,心里一片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