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完电话的厉敬回到会议室,大家的说笑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情绪,他又坐回了角落的位置上。
过了好一会,似乎众人才意识到他已经进来了,才继续讨论他的事情。
说来说去,无外乎继续停职那些。
看到时间差不多了,厉敬起身说:“既然学校查不到什么,那让警方来查吧,我已经给了受害者时间,他们不报警,现在轮到我了。”
一个老师劝他:“厉教授,本来就是无妄之灾,也不涉及官司,你何必给自己惹麻烦。”
打官司就要举证,要配合调查,从立案到审理,不知道要耽误多少时间。
厉敬:“法律,可以给我一个公道。”
说完厉敬就走了。
“这个厉教授,真是头倔驴!”
“是啊,风头过了就好了,每天都有那么多新闻出现,谁会记得他强奸的事呢?非要闹到警局闹到法院去。”
“这么说就不对了,如果不查清楚,没有法律文书判定他无罪,那别人提起厉教授不就会带上‘强奸’两个字,当别人提起这事,他要怎么反驳?恐怕不仅他自己,连他女儿也会被人戳脊梁骨骂。女儿在厉教授心里多重要,各位想必已经知道了。”
厉敬教训那些学生的事,可是传遍了整个学校。
“是啊,有儿女的人,谁有愿意自己的孩子被人称作‘强奸犯的儿子女儿’或者‘他/她爸爸是强奸犯’呢?”
调查组几人一阵沉默。
这些道理,谁都懂。
只是遇到麻烦的人是厉敬,他们无法感同身受,自然也无法站在厉敬的离场去考虑后果。
但这种事,随口一说可能就会杀死一个人,而想要澄清,却是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