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土地(4 / 4)

明末大寨主 渤海郡公 6434 字 2023-11-11

三千多万个家庭里,只有九百多万个家庭缴纳了农业税,这意味着缴纳农业税的家庭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多。

而以税部的强悍,几乎不太可能存在大比里的有土地的人没有缴纳农业税。

换句话说,当年全国范围内,有大约两千多万个家庭,是没有缴纳农业税的。

不是他们偷税漏税,而是因为他们连土地都没有!

而哪怕是缴纳农业税的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里,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百分之十的人口承担了百分之八十的农业税。

然后百分之一的极少数人口,又是承担了百分之三十的农业税。

这一系列数据,都是说明了大乾统一之处,土地兼并是极其严重的!

但是到了现在的大同三年,全国范围内的纯自耕农,在全国农民里,占据的比例已经是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他们是不用租种私人地主的土地,仅仅依靠自己的土地就能够生存的。

这一部分百分之五十,包括尚在以租代购期间,租种官府土地的人群,因为官府土地的地租,实际上和农业税是相当的,租种官府的土地,其缴纳的佃户可以认为是缴纳农业税了。

除了百分之五十的自耕农外,剩下的都是半自耕农,就是他们自身拥有少量土地,但是不够果腹,还得需要租种地主土地的人群。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农民家庭连一点土地都没有的,因为官府的以租代购令,是优先面向无地农民的,哪怕是当地的官田不够分了,但是也会以相对平均的方式分下去。

所以尽管目前依旧有半数的农民还需用租种地主的土地生存,但是他们自身却是一样拥有土地的,只是土地的数量不够多,不足以维持生活而已。

通过以租代购令,楚行不敢说让全国人民吃饱饭,但是他可以很骄傲的说,他让全国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拥有了土地,哪怕这些土地很少,但好歹是有啊!

翻遍历史,上下五千年,楚行可以很骄傲的说,从来没有那个王朝、皇帝能够做到这一点,只有他做到了。

当然了,这种事吹一吹就好了,不能较真,比如在某些地区里,官田和皇田数量有限但是当地人口又多。

最后为了保证大家都能分到土地,所以每人分到的土地都是极少的,极端一些的地方,一个五口之家所能够分到的土地,兴许就那么一两分的土地而已。

以当代的粮食亩产量来说,其所产出是极其有限的,他们为了养家糊口,还必须租种大量私人地主的土地。

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乾朝报上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城,大乾的每一个农民都能够做到耕有其田!

通过以租代购令,楚行初步解决的是有无问题,是不可能真正的让全国农民都拥有足够养活自己的土地的。

真正要想解决土地问题,楚行还得依靠一系列的鼓励屯垦措施,尤其是针对湖广两省、辽西、辽东、东北等东北地区的省份,还有南方的几个省份的开发!

这些移民屯垦的措施,其实才是真正解决土地问题的措施。

毕竟绝大部分土地矛盾突出的地方,土地兼并其实只是一种表象,本质上还是因为人多地少。

毕竟地主和佃户之间,其实也是一种市场供求关系,当地的地多人少,地主为了找到足够多的佃户租种的土地,自然会在田租上优惠许多,因为找不到足够的佃户,这些地主反而还会亏本,因为官府可不管你这土地租出去了还是说抛荒了,但是每年的农业税都是会收的,而且数额是固定的。

大乾的农业税都是按照土地的分级、数量固定征收,并且还是采取阶梯式征收,基本上大地主如果想要保留大量土地的话,每年所需要交纳的农业税都是非常沉重的。

在一些人少地多的地方,其实很多的超级大地主收取的佃租也就刚好够交纳农业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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