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儿在屋外已闻着了味儿,笑眯眯进来,见着书格,又瞪起眼,不停地轱辘着。只那一桌美味着实对极了胃口,他便就桌坐下。如此这般目无直视地拿起馒头、端起汤、抓着肉开吃。
老板将那盘蒸鱼挪至老头儿面前。老头儿定睛看,又扬鼻嗅了嗅,眯起眼朝老板嘿嘿一笑,伸手就扯起一块鱼腩塞进了嘴。
老板微笑着点了点头,其他人才动筷。
书格也跟着开吃,一口接一口,已是想不出词来褒赞,只得加快速度,顾不得客气,秋风扫落叶。但见那盘蒸鱼,除了老头儿,无人伸筷。想来应是老板特意为老头儿准备,书格也便没碰。一桌大肉硬菜的,谁还在乎鱼不鱼的呀!
对于老头儿不时瞟来的目光,他此时选择屏蔽、无视。
圆儿不慢不快地吃着,饶有兴致地看看书格那颇猴急的吃相。虽然和老头儿比起来,书格已是秀气。
两名伙计细嚼慢咽,脸上堆着满足与欣然,不时互相点头低赞,还低声议着品味心得。
洪特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拎着老板特给的大兔腿,左一口右一口地虎咽,时而拇指、无名指、尾指抠起汤碗喝着。
再看老板…………他碗中面已精光,碗边一小堆骨头。手上最后一小块馒头,蘸着红烧的汁儿,送进口中。竟是吃完了。
书格抬头看见,一句“我去!”脱口而出。
老板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圆儿没好气道:“你说你厨艺好吧,做一桌美味,自己吃那般快,尝得仔细么?”
两个伙计笑而不语,微微白了老板一眼,轻轻摇着头。
洪特说道:“老板,这得改,对脾胃可不好。”
老板赔着笑,连连点头:“老毛病,老毛病!”
书格也笑了,心想,这到底谁是老板,谁是头儿啊?
老头儿可什么都不管,左手抓起块烤猪肉,又手抠下一撮姜葱夹鱼肉,轮番塞进嘴里。
……
一顿饕餮完毕,书格打了个饱嗝,依依在棚边,看着外头。场间兵卒稀稀拉拉,仍有八九人围着火,随意咬着磕着。配军的碗筷已全回到那个烦人的大盆中。
两名伙计在收拾着案桌与锅盆。碗筷是留给书格洗的,而清理这些烧菜做饭的家伙式,两个伙计可没想过躲懒交给新人。
伙棚外摆了一张桌,挂了灯。老板砌了茶,洪特陪着,与老头儿喝着。
书格觉得,这老板肯定不是一般人。把自己捞出来,又专门把老头儿拉过来开小灶。应该在这里,甚至在军队里都有像样的关系。其实书格想多了,老板这波操作,就是花些喝茶钱,外加一条炖肉诀窍,就给办了。
老头儿的眼珠依旧不时瞟瞟书格。
书格终于按捺不住,凑了过去,问道:“老人家,怎么称呼?”
“人称我疯癫。”老头儿直了直身子,眼却环顾四周,没正眼地嚷道。
疯癫?书格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老板与洪特也微微一笑。老头儿却完全没在意这些。
书格稳了稳语气,继续问道:“那,疯癫前辈,您老看着我是怎么了?”
老头儿却低着头,嗦着茶,声响挺大,没有理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