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霍南笙再一次感慨, 血缘的重要性。
想她和霍以南朝夕相处,又和李夕雾同住一屋。对比起来,霍以南和李夕雾相处时间加起来, 不到她和双方的十分之一。可他们对彼此的了解程度,超过霍南笙的想象。
也有可能与血缘无关,成年人的夜生活,大多掺杂着性。
霍南笙皮笑肉不笑:“如果那个男人被我色.诱之后,才和我在一起, 那我不如不喜欢他。”
李夕雾嘲弄的眼神看向她。
霍南笙知道,她在嘲笑她天真。
“喜欢你的身体也是喜欢嘛,就像有的人喜欢钱一样。”李夕雾叹气,仿佛叹出了满目灰尘来, “你呀,就是被霍以南养的太好了,凡事都讲究纯粹, 有的时候,可以少一点儿纯粹的。”
“反正我不能接受色.诱。”
“他色.诱你呢?也不能接受吗?”
“……”
霍南笙硬邦邦道:“是我喜欢他, 不是他喜欢我。他对一个不喜欢的女人, 色.诱干什么?”
“他明确地说了他不喜欢你吗?”
圆谎是真难,霍南笙抿唇, “没有,我没问。”
李夕雾挑眸:“所以要是他色.诱你, 是不是说明他其实也是喜欢你的,那你拒绝还是接受?”
喜欢的人色.诱你,你拒绝还是接受?
拒绝?你喜欢的人色.诱你,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拒绝的吧。
接受?被色.诱是怎样?是……霍南笙不敢往下想。
一时间,霍南笙进退两难。
辗转至衣帽间。
霍南笙的衣帽间大约五十平, 她有两面墙的包,一面墙放置的是全球限量款包,其中有不少都是慈善拍卖会拍卖所得,最便宜的也要八十万。之前送给李夕雾的一百多万的包,也是这个柜子里的。
李夕雾一眼就见到了霍南笙口中的Porosus湾鳄皮爱马仕,竹节纹小而密,呈现珍珠纹理。颜色是她最喜欢的嫩粉色,娇气矜贵,碰不得水。
高档的奢侈品如同豌豆公主,禁不得一丝风吹雨淋。李夕雾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真漂亮,简直是为我而生的。”
确实是给她买的。
霍南笙不喜欢这个颜色,嫩粉色,太高调。她常被簇拥在人堆中心,却不喜欢受人注视的感觉。
“我让保姆给你包起来,放你车上吧?”霍南笙说。
“行。”李夕雾又将包放回柜子上,话题绕回来,她双手交叉放在身前,老神在在地睥睨她,下颚轻抬,高姿态的询问架势,“所以,他要是色.诱你,你是接受还是拒绝?”
霍南笙都以为她的注意力被包带跑偏了,结果又绕了回来。
沉默了好一会儿,霍南笙气若游丝地说:“……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