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不算大, 但是很深。在右手食指指腹的位置,十指连心,疼, 出血也多。
消完毒,等止血之后,谢肃仔仔细细地开始为伤口进行包扎。
从始至终, 汤蔓不敢往自己的手指上去看,只觉得时间过去了很久, 但她没觉得着急。她就是有点困, 于是一只手勾着谢肃的脖颈,将下巴抵在他的肩胛上,贪婪地闻着他身上清新的木质调气息, 是让人很安心的味道。
小时候汤蔓并不知道自己会有晕血的症状, 虽然一直以来听说过有人会晕血,但觉得离自己很遥远。
上小学时,有一次班级里男生调皮,不小心摔跤,眼角撞破流了不少血。汤蔓作为目击者, 看到红色的鲜血后当场就愣住了,接着她开始身体发抖, 嘴唇发白, 脑袋一阵眩晕。那会儿她以为自己是被吓到了,根本没往晕血的方面去想,毕竟她没有真的晕倒。
稍微大一点时, 汤蔓自己在家帮外婆一起做饭削土豆皮,锋利的刮刀一不小心割破她的手指,鲜血直流。当时她也是同样的症状, 整个人发抖,被搀扶着到床上躺了一会儿才有所好转。
最近一次大概在两年前,汤蔓目击一场车祸,也是见到满地的鲜血,当场头晕目眩。那时宋清心在一旁,无意间提了一句:“你该不会是晕血吧?”
汤蔓才后知后觉,从小到大,她好像真的是对血比较敏感。
可是别人不了解,只会觉得她做作。
“你觉得晕血这件事听起来矫情吗?”汤蔓低着头闷闷地问。
听到这个问题的当下,谢肃心里想的是,既然她会这么问,就是被人这样质疑过。
他由衷地说:“我不觉得这是矫情。有的人会晕血,有的人会晕车,有的人会恐高,这都是正常的生理或心理现象。”
汤蔓下意识抬头看一眼谢肃的侧脸,轻轻嗯了一声。原以为他会嗤笑这个话题亦或者不屑一顾,但他的回答令她意外。
他们两个人从冲动结婚到现在,相处的时间掰着手指头就能算得清楚。但每一次不经意的交谈过后,汤蔓总会刷新对谢肃的认知。
他和她认知里或者见过很多男人都不一样,无论是言行或者举止,都有着让人舒适的教养和正确的三观。
从汤蔓这个角度看谢肃,他的侧脸线条刚毅流畅,下颚线条清晰,脸上的细小茸毛也清晰可见。
一夜过去,他的下巴上冒出了一点点的青色,显得很有男人味。
谢肃温柔处理妥当伤口后拍拍汤蔓的后背,说:“好了。”
汤蔓还坐在他的怀里,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忍不住噗嗤一笑。
她那根细细的食指,被他用白色的纱布裹了一层又一层,现在简直像一个厚厚的蚕蛹。
“有必要那么夸张吗?”汤蔓动了动自己的食指,又丑又笨重。
谢肃见势抓住她乱动的手,细心吩咐:“这样包扎是为了确保你能伤口能够尽快愈合。接下来这两天手指头不能碰水,大概三四天后就可以将纱布拆开了。”
汤蔓哦了一声,有点无辜的语气。
抬起头,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目光相撞,谢肃双手圈着汤蔓的腰,纠正她:“我为你处理伤口这点小事都是理所应当的,你不用对我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