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们一听,有的就立刻行动了起来。
没动的、是因为他们不能全部都离开,还得阻挡围观百姓们呢。
阮俊看着有几个衙役跑得飞快的背影,这时又出声了。
他带着点儿不屑的口吻道:“嘁,尽整那些没用的。知道是鸡血不就行了?还非得问出是谁家的鸡?还得找回来?死鸡有啥可看的?这都多少个时辰过去了、还能找得到吗?”
阮俊问完,本以为又没人搭理自己,他还想着再问问:若是鸡已被下锅、需不需要把鸡毛拿回来之类的,好嘲讽一下狄映。
谁知,这次狄映搭理了他。
狄映一边给死者刮发、一边回答了他。
“通过查访,要明确几个问题。一、鸡是凶手提前准备的、还是临时起意的?
二、若是提前准备的,以三只鸡的量、大概率是从市场上采买的。就可以通过查访活禽市场、有机率得到凶手的线索;
再有:假如你是凶手,你要去买三只活鸡,肯定是买齐了一并带回住处的。这一路上,就极有可能会被人给看见。这也有利于查到凶手的有关线索。
三、如果活鸡不是凶手提前准备的、而是凶手临时起意,那么,养鸡的人家就一定在附近。
道理不用我说了吧?大半夜的不去附近偷鸡、又要去哪里偷?
因为是临时起意,就会顺手从附近偷。总不能是从附近买别人家的鸡,凶手没那么蠢,更没那么善良。
淋一个被自己杀死的人浑身鸡血,这多少都带着点儿恶趣味儿。这样的人、没那么守规矩。
再有,凶手淋血的目的:恐怕更多的是为了、加快死者被人发现的速度。
可能你们又会问:那不是多此一举?为什么不直接用利刃将对方杀死?让对方自己出血?
这个就得等我剖验完才能回答了。
四、如果凶手是临时起意,那么,通过查问丢鸡的人家、是一家还是几家,就能基本推测出:凶手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
如果是本地人、选择在这儿行凶,那他就对这片的环境一定很熟悉。他临时起意淋鸡血,就会直奔那家的鸡。
最有可能会直奔鸡数量最多的那户人家。一次偷齐。且对那户人家的情况也比较熟悉,知道鸡在哪、怎么偷、能不惊动到主人家。
如果是外地人,选择在这儿行凶,那么,凶手很有可能就是随性选择目标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