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不能以人论之(3 / 4)

师风华,你到底是怎么狠得下心肠、那样对待你的妻子的?那是与你共同生活了十五年的结发妻子啊。”

“不是、她不配!”

师风华眼见再也无法逃脱,便一咬牙,站了起来,吼叫道:“她算得上是什么妻子?她婚前与人私通、婚后仍不知收敛、甚至连避孕药汤都不喝、就带着野种回来,她算什么妻子?

我为什么不想让她给我生孩子?就是因为、我发现她婚前就与魏王有染。这样不贞不洁不忠的人、她不配生下我的孩子!

是,狄大人,您厉害,您什么都查到了、什么都猜到了。可您却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在那时候突然想杀了她的吧?

也许,你们会以为我是图财,其实不是。即便她再有万贯家财,现在的我、也已经不稀罕了。

我已经利用了她、得到了我想得到的一切,那些钱财、我已经不在乎了。

否则,她活着,岂不是才对我更有利?我岂不是才能得到更多?

我杀她、就是因为受不了和她的恩爱了。明明看着她恶心得要死、却偏偏要感动她牺牲自己救了我、而不得不和她恩爱缠绵。

她还怀了我的孩子、一个我根本不期待、不想要的孩子。

因为那就等于……不仅仅会恶心我一时、更会恶心我一世。

我也想打掉那个孩子,但只是孩子没有了、事情就能过去了吗?不能!

最主要的,被我收买的人、竟然悄悄告诉我,魏王已经在打算、借着我出事之机、设法除掉我,再把樊澜迎回府。

嗬,我怎么可能会让他的奸计得逞?!我要想保住自己、就必须先让魏王死心。

可我斗不过他,那么,就只能釜底抽薪、除掉樊澜了。

我让她在恩爱甜蜜中死去、已经对她是最大的仁慈了。

这样的女人、我这么对她、有什么错?!

狄大人,您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法义是入罪的基础、法理是出罪的依据。法律不外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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